第十三单元 发 病
本单元为非重点,了解发病机制及发病类型,尤其要注意并病、继发和复发的概念区分。其余内容可通读了解,不需特别掌握。
一、发病的基本原理
1.正气与邪气的概念
(1)正气:即人体的生理功能,主要指对外界环境的适应能力、抗邪能力及康复能力。
(2)邪气:泛指各种致病因素。疾病的发生,就是在一定条件下邪正双方相互斗争的反映。
2.正气不足是疾病发生的内在因素(2014年)
(1)中医发病学十分重视人体的正气,强调人体正气在发病过程中的主导作用。
(2)在正气相对不足,卫外不固时,邪气乘虚而入,使人体阴阳失调,脏腑经络功能紊乱,导致疾病的发生。
(3)正气不足是机体发病的内在根据,正气的状态贯穿并影响疾病的全过程。
3.邪气是发病的重要条件(2014年) 中医发病学强调正气在疾病发生过程中的主导地位,但并不排除邪气的重要作用,因为邪气是发病的重要条件,而且在一定的条件下可起主导作用。
4.邪正相搏的胜负与发病 邪正相搏是指正气与邪气的交争。邪正相搏的胜负,不仅关系着疾病的发生,而且也影响着疾病发生的证候特点。
(1)决定发病与否
①正胜邪怯则不发病:病邪入侵,正气抗邪,正气充足,驱邪外出,正胜邪却,机体不受邪气的侵害,不出现临床症状和体征,即不发病。
②邪胜正负则发病:正虚抗邪无力,邪气得以入侵或致病邪深入,造成阴阳气血失调,功能异常,形质损害,出现临床症状和体征,机体便发生了疾病。
(2)决定证候类型:发病后,其证候类型、病变性质、病情轻重与正邪都有关。如正盛邪实,多形成实证;正虚邪衰,多形成虚证;正虚邪盛,多形成较为复杂的虚实夹杂证。感受阳邪,易形成实热证,感受阴邪易形成实寒证或寒湿证。感邪轻或正气强,病位多表浅,病变多轻;感邪重或正气弱,病位常较深,病变多重。另外,疾病与病邪所中的部位有关。无论外感之邪,或是内生之邪,有阻于筋骨经脉者,有在脏腑者,病位不同,病证各异。
二、影响发病的主要因素
1.环境与发病 ①气候因素;②地域因素;③生活和工作环境;④社会环境。
2.体质与发病 ①决定发病倾向;②决定对某种病邪的易感性;③决定某种疾病的证候类型。
3.精神状态与发病 ①精神状态好,难以发病;②精神状态不好,则易发病。
三、发病类型
1.感邪即发 是指感邪后立即发病,发病迅速之意。
2.徐发 是指感邪后缓慢发病,又称为缓发(2011年)。
3.伏而后发 是指感受邪气后,病邪在机体内潜伏一段时间,或在诱因作用下,过时而发病(2013年)。
4.继发 是指在原发疾病的基础上,继而发生新的疾病(2011年)。
5.并病 是指感邪后某一部位的证候未了,又出现另一部位的病证。
6.复发 是指疾病初愈或疾病的缓解阶段,在某些诱因的作用下,引起疾病再度发作或反复发作的一种发病形式。
1.“冬伤于寒,春必病温”,其发病类型是
A.感邪即发
B.徐发
C.继发
D.合病
E.伏而后发
(2~3题共用备选答案)
A.正气被伤
B.气候因素
C.正气不足
D.地域因素
E.邪气侵害
2.疾病发生的重要条件是
3.疾病发生的内在根据是
答案:1.E 2.E 3.C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