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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土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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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障碍操作说明
各市国土资源局,各有关矿山企业
现将《国土资源部关于召开矿产资源节与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经验交流会的通知》(国土资电发〔2013〕1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充分认识开展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的重要意义
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的研发、推广和应用,对提高资源利用率、缓解资源需求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制约、减少尾矿、废石、废水对生态环境的污染有着十分重要意义。为充分展示我省矿山企业和科研单位在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的先进水平,省厅鼓励具备条件的单位积极参加国土资源部组织的示范矿山和先进适用技术的参评活动。
二、申报评选范围及要求
(一)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示范矿山
请开展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的矿山企业,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国土资电发[2013]12号文附件1:示范矿山评选方案中规定的申报条件进行申报,并于2013年3月19日前务必将申报材料(示范矿山申报推荐表1式3份;申请报告;展示矿山、先进技术及应用成效的照片、视频材料等)、展览材料(文字、图片、宣传片、模型等,按照附件3的格式要求制成电子版并刻成光盘)报省国土资源厅矿管处。
(二)先进适用技术
请矿山企业及科研单位,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国土资电发〔2013〕12号文附件2要求的推荐技术范围、推荐条件认真进行申报,并于2013年3月19日前务必将申报材料(先进适用技术推荐表1式3份;先进适用技术申请报告;展示先进技术情况和成效的照片和资料。)文字版和电子版(电子版刻成光盘)一并报省国土资源厅矿管处。
三、其他
各申报单位,应对所申报材料的各项内容真实性负责,申报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示范矿山,应由所在地的市级国土资源局出具意见。
国土资源部国土资电发[2013]12号文及附件,可在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联系人:黄建华
联系电话:0551—62553132(兼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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