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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小汐:一位成熟的女性诗人

◎童小汐

——华协女性诗人锁树坤诗歌赏析

审稿中意外发现国际华文作家协会宁夏分会作者锁树坤的新作《秋天的传说》以及外二首《故乡的春雨》、《孤勇者》。这三首诗都令我眼前一亮,无疑,锁树坤是国际华协会员中一位写作比较成熟的诗人,不知她是否通晓现代诗学,或者只是随性去写,总之她的诗体现了诗学中大部分理论上阐述的修辞艺术和技巧,特别对意象世界的展示,表达了诗人对社会和人生的观点和态度。诗人通过单个意象叠加而成一个扑朔迷离的、独立而庞大的意象系统,这一点难能可贵。

当代现代诗人大部分现代诗作品都比较混乱,把现代诗写成流行歌词的也大有人在,我认为,诗歌作为一种艺术,就应该具备文学艺术性质的构建元素,从诗学角度来看,诗歌不能过于直白,亦不能直接抒发强烈感受而使诗所构病,诗应该有其独立风格的语言,且其能指与所指之旁向重叠,将自然而然的感觉带入诗行,如此,读者才能感受到除意象所表达的“意味”之外,更能真切把握诗人跳动的脉搏。优秀的诗人不是沉浸在小情小调中的小格局作者,而是人生的思索者和见证者。

诗人之所以受人敬重,或许是因为他们“不俗”的生命观和生活观,而现实中,他们也往往是逃离鄙俗生活气息的人,用一种特别的语言最大程度地实现了自己对生命和人生的渴望和幻想,有深度和力度的诗,总能使读者进入一个永恒而美好的世界。诗如江河,沉着流淌,急速奔涌,没有渲染和夸张却能表达激情,这与诗人博大胸怀和内心宽容以及敏锐的感知和缜密的思考分不开,一首诗出炉,它的质量的好与坏是诗人自己决定的,而诗人质量的优或劣是由个人主观努力以及社会客观存在所决定的。

不论写一个社会现象,或写一段感情,或表达自己的一种观点或想法,只要能出淤泥而不染,并且不为周遭情绪所干扰,又能鼓舞人积极向上的诗才是好诗。什么是好诗?通过空灵的表达,让读者实在的感受,这就是好诗。写诗过于泥实自然是苦涩乏味,指事造形,写意传神,忌讳亦步亦趋,既要如实临摹,还要绘声绘。何谓空灵?就是通过文学艺术加工将实事虚而化之。诗中有借喻,即随物赋形,其目的在于借端托寓,这种修辞技巧看似简单,实则很难,不但要做到于狭窄处求宽,还应做到于小处见大,作品由实入虚,由虚到实,最后使思想得以升华,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诗。

中国诗学中的意象理论是建立在物我天人合一的哲学基础上的,强调事物的同一和同理性,所以我国传统诗学里所谓的意象,其实是指通过诗人情感沁透和精神反射而重组之物象,它是情景交感、心物交织、借物抒情的一种结果,即“意中之象”,它最大的特点就是突出了审美主体的创造性、自主性和独立性,如惠特曼在其《草叶集》自序中所说:“伟大的诗人的优点不在引人注目的文体,而在不增不减地表达思想与事物,自由地表达诗人自己。”因此,诗人的艺术观察,不不止是要细心地观察生活和自我,还要面对自己的精神和现实客观世界也面对自己的精神世界,他人与自我的心理空间,皆要悉心观察。

为什么当代很多诗人都不会写诗,或者大多数都更容易陷入到一种“仿写诗”,因为作者对于世界的感觉并不真切,也正因为作者把重点放在所仿写的作品上,而却忽略了自身的真实感受。如诗人锁树坤的诗:“岁月/风里来雨里去/辛苦了很久/把亮闪闪的阳光装进麦穗、金黄/收取一夏的甘甜/赠予溪流……”(锁树坤:《秋天的传说》),这种对世界有自己的感觉的诗人,能通过自己的感觉移借入所“看到”或“听到”的形状、颜色和声音,甚至会借助自己的幻觉和错觉“看到”或“听到”根本就看不到也听不到的现象,也可能通过自己的幻想和联想“看到”或“听到”实际上根本就不存在的人和事物。

这就是一位成熟的诗人的创作本领,这种感觉就是他诗歌中修辞艺术的一部分体现,诗人不执著于人和物象表面,而是将情感巧妙地转移,以具体可感可触的形象为基础,以联想和想象为前提,形成一种特殊心理现象,继而通过诗来化景为情,又寄情于景,托景抒怀,最后以人度物——如月亮多情,山水有爱,鸟能唤人,风雨有声,花会溅泪,犹如天地人和,万物与人息息相通,皆有喜怒哀乐。

“秋天/一次次地闯进生命/手把手地教授成熟/渴望丰收的庄稼汉/把憧憬写在心里/把劳作留在农场……”(锁树坤:《秋天的传说》)可见在审美过程中,诗人把自己的主观感情转移到本身不具备人的感情色彩的审美对象上去,使那些看似无生命的自然物体也有了人一样的心理活动和个体意志,以及思想情感,这种修辞艺术,通过读者的感官,就能引发读者共鸣,形成美感。所以,作为诗歌抒情达意惟一艺术公式,就是从诗歌中找出“意之象”,意象的跳跃和交汇能为诗句带来很大的张力,大幅度的跳跃和密集的交错容易导致诗变得晦涩,这一点也是值得警惕的。

为什么有些诗看起来零乱不堪,是因为作者在写诗布陈的时候,并未没有一条暗中线索来织罗各个看似不相干的意象,诗是最需要凝聚力的,而非零乱松散,缺乏透明度,一如梦呓,让读者觉得莫名其妙。希腊著名诗人奥德修斯·埃里蒂斯(Odysseas Elytis,1911.11.02 ~1996.03.18)在其《光明的对称》一文中说:“我讲的透明意思是在某个具体事物后面能够透出其他事物,而在其之后有其他,如此延伸,以至无穷。”何以理解,就是诗人要想照亮所谓奇特的自然景观,就必须要用自己的灵魂之光,从而使自然超越于自身之上,只有这样,才能体现诗人心灵、艺术化、创造力的自然,以及诗人独特的感受力。

诗人不能单纯地借自然景观来表达自己的世界,同样重要的是,还要让自己的诗来展示一代人的精神风貌。如:“不知道/明天/谁会叩开命运的门/蓝天白云是飘飞的歌唱/厚实的手掌撑起生活的帐篷/未来/在路上”(锁树坤:《秋天的传说》)诗人把自然景观融入人们的生活方式和命运,与血肉相关的土地、文化历史等,大自然意象与人在生活中的意象融汇交错,渐入和谐,形成一个完美整体。这正是我常说的诗的“质感”,诗人必须要有为诗创造质感的能力。何谓诗的质感?就是与诗歌与泥土之间的干戈,与活生生的人的血液之间的干戈,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诗歌所具有的现代精神,也就是说,诗人要成为民族精神的启蒙者。

“故乡的春雨/刻进了基因/在一次次的心跳中/律动……它温柔/像妈妈的爱抚/青瓦上的迷离哄睡了灰蒙蒙的天/又滴滴答答/从屋檐落下竹笛……”(锁树坤:《故乡的春雨》)诗之语感,就是诗人对语言文字敏锐的感觉,它通过见字听声,以及诗人的想象和心理活动、知识思辨等引申诗意,扩而广之以达到听声类形。因此,对那种线性的叙述性语言过于偏重,乃是诗之大忌,一定要对意象层面深入点染,才能让诗有深度和力度。诗歌,是一种渗透力极强的艺术,诗而歌,说的是诗歌语言要有音乐性,否则很容易读者看了很难留下深刻印象。如上述锁树坤的诗句,这些含蓄的拟人化写法并不鲜见,但这种写作手法最容易触动读者的感触,一个诗人的社会倾向性想要隐入深邃,似乎也没那么容易——隐喻的倾向性与直白的倾向性在读者的意底里都要经过感情色彩的敏感和渲染终见分晓。

诗歌是文学艺术,是艺术就要体现出价值观,其背后所树立起的是人格精神。这也是我在这里想强调的问题,很多喜欢写诗的作者缺乏起码的文学修养,一些老诗人要么就修养太过,甚至为修养而修养,就是那种虚假的贵族意识,认为自己已经有了道行,与那些初学者不同,因而在言行举止上都是那种指点江山的气息。我的意见是,诗人必须对生命和天地有敬畏感,必须要忠实于自身脚踏实地的坚实磨砺,只有真实而直接地介入生活和个体的生命的体验,才能写出属于自己的具有个性特征的、真实而纯粹的诗的语感。诗人的心声从某种程度上说具有极端个性化的色彩,真正的诗人更倾向于自己的内心直觉,倾向那种似是而非的幻象和现象,但是他又能通过自己的抒写直抵每一个读者,因而诗人个人化的声音也就具有了普遍的意义,所以然诗可称之为诗。

当然,有些诗看起来似乎都是日常用语,写的也是日常事物,但你认真读一下,其中有比如对人生、历史,甚至对神话和童话的一种特殊化的重写,或者说是语言的一种特殊化的重组,就像我们生活本身就是一直在“重写”历史一样,词汇看似相同,但经过重组规则,其意义和语境都变了——那种华丽转身的效果。因而,诗的语言特征与题材特征同等重要,这就是所谓的语言的生命感,具有生命感的语言是什么样的?它是诗人为语言本身赋予了生命意识,譬如,如果读者觉得某一首诗特别有现代感,那么毫无置疑,这首诗的现代感来自诗人对主题生命的现代投入,也只有那些相信自己的生命是充满信心和无所畏惧的诗性的灵魂,以及饱满而真实的诗人,才能轻松自如地表现出来,而且拥有自己的艺术表现方式。

我多次说过,作家要有深深的祝福感,诗歌亦然,要争取超越只为叙述而叙述的意义,使诗成为福音般的祝福,只有祝福感才能洞彻苦难与幸福的必然:“她甜美的乳汁/滋养了脆生生的芽叶/喂饱了含苞待放的花蕾/繁华的城市像雨后春笋般破土而出/我们和清洌洌的河水一起嬉闹/玩耍/茁壮/看春雨中的故事汇入每一条江河/强劲了时代的脉搏……”(锁树坤:《故乡的春雨》)诗人描述春雨滋润生命,也是表达自己对爱与幸福的感受,这种意象结构其实很单纯,有一种温情聚拢于字里行间,幻化出天地万物与人所共存之和谐。看似独白的意象世界具有明显的想象色彩,可见诗人有所经历和感悟才对那种纯美情感如此娴熟地抒发出来,这也说明被忽略的乌托邦恰恰缘于人们对苦难的切身体验,这里没有变幻莫测甚至难以捉摸的模糊表述,而是具有意义深度的情绪意象。

诗人的精神王国和艺术理想力图达到崇高与理想,和谐与完美,她的诗好像是以一生之代价所留下与时代之间的分界线,即对失败主义的悲观、理想主义的宽容,以及追慕传统精神化纯诗之美感,都浸染着对道德本位的呼唤,这其实是诗人创作来说首先要遵守的宗旨。

好的诗能激发读者的主观感受,所以可感性是诗的必要特点。表现形体、动作以及内心感情都要做到这点。如:“故乡的春雨/打湿了我多少记忆/童年的身影在雨中晃动/连蹦带跳地穿越乡愁的彼岸/笑声爽朗/在人生岁月中留下最初的趣味与真诚。”(锁树坤:《故乡的春雨》)作者赋于记忆、乡愁以可触可见的直觉形象,通过动作、特写和外景唤起读者内在的强烈感情。一首好诗具有启蒙性,犹如人生向导,引导读者回归现实生活。但凡优秀的诗作总能够燃烧读者的想象力,总会避免平述直说,而是把自己想象成诗中人,在打腹稿时就开始欣赏它,把已浓缩成形的意象加以提炼,再有意地”泡“展开来,将它还原到最初的状态。

一位成熟而老道的诗人,不但能让读者发挥出仅有的想象,而且还能够让读者再造想象,让读者根据自己的知识积累和感知、印象等,拓展想象,得以增加和补充——诗人的诗所提供的意象对读者的想象发挥着一定的作用,当读者读诗后,在想象之外还能联想,即除了直接感知之外,还会勾起对另一些人和事的回忆,而后不自觉地介入感情体验,唤起读者对于生活中曾有过的情感和情绪经历,产生与诗人心理想通的感受。读者读是这样,作者写也是这样,如:“雷电、暗礁、龙卷风……/危险重重/没有人到达过的彼岸/靠着信念和罗盘/坚定前行/搏击风浪的桨/划出最美丽风景……”(锁树坤:《孤勇者》)“雷电、暗礁、龙卷风”是表象,“搏击风浪的桨”是联想,“划出最美丽风景”是诗人所要表达的理想。

在诗人看来,嗅觉、触觉、听觉和视觉是可以通过心来互通兑换的,在诗人那里,颜色之光亮是可以听见的,悦耳的声音也能看见:“金色的晨曦一次次唤醒暗夜/唤醒孤勇者生命中的智慧和天赋、坚贞和勇猛……”除此之外,诗人在审美中把主观感情嫁接到本无感情色彩的审美对象,让那些无生命感情的事物也有了和人所具有的思想和感情:“梦想的光芒/烈焰般闪耀在水手的眼眸/没有航海图/就去闯出一条路……”(锁树坤:《孤勇者》)梦想有情有光芒。由于心境不同,梦想也就被渲染了不同的感情色彩。

同感共鸣是诗中意象所涵盖的思想感情,通过诗人赋于艺术的感染力,起到激励、鼓舞的作用,诗人就要站在民族和时代的立场上写诗,如此诗才能让读者产生共鸣,才能点燃读者的智光。优秀的诗人写诗动的是真感情,呈美于形,情动于中,诗人善于调动自己的感情入乎其内,但也会表现得特别沉稳和理智,懂得什么时候放松,什么时候收敛,绝不会“感情用事”,这便是冷静到出乎其外,避免诗所构病。一首好诗的思想内涵是非常深刻的,同时也囊括了丰富的生活内容,读者每看一次都会产生不不同的全新的体会和认知,甚至产生情感和理智上的双重感动,这是诗人对于审美对象的深化理解。要写出真正的好诗,必然要深味人生,历练世事,佳作何以得?须作“个中人”,只有你经历相应的生活体验,才能写出感人肺腑的诗作。

生活纷纭,千差万别,形形色色的人,各不相同的思想感情,绝非那般简单。诸如悲喜交集,或愤极而笑,或喜极而泣……如此矛盾同一、相反相成之神态,若非准确揣摩,深刻发掘,表现贴切,就很难形情于诗句,而产生强烈的艺术魅力。再诸如化丑为美,以动衬静等写作手法,对生活要有深入的理解才能达到,才能产生赋有性格的诗。丑到极致便是美,这是诗人们的共识,其它审美对象无法替代的就是丑,它在艺术中占据着特殊地位——我写丑是为了看到美,优秀的诗人能化平淡为神奇,化平凡为非凡,使其形象远超其本质意义。

既然文学艺术是人创作出来的,为何不赋予其生命?马克思所谓“人化的自然”就是这样的道理,只有你给艺术注入了人的气息,艺术才会有生命。难道诗人写诗仅仅是为了写景味物吗?那样空陈形似的诗只是下乘之作,要提炼出人所具有的情感转移给审美对象,删除冗繁,舍弃形似的部分,加强神似的部分,以达到形神兼备的艺术效果。诗要传神,诗人就要创造出典型,让这个典型具有更鲜明的形象和意义。不论如何,写诗要追求艺术上的真实,尊重生活原貌,但也要经过艺术加工和改造,让诗呈现出最为本质的真实,这就有了诗之魅力。

2023年8月16日笔於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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