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午开始,记者接到多个网友爆料:
“3月1日起只能用自己驾照销分,济南交管业务大厅人山人海”,另一网友爆料,“今天我家业主群里都在传驾驶证扣分3月1日起只能扣车主本人的驾驶分。各个自助扣分点都排了很长的队,好多人都想在3月1号前抓紧处理违章……是谣言还是真事儿啊?”还给记者发来图片、视频↓
记者发现,扎堆处理交通违法信息的消息不止在济南,全国很多地方都有。
四川↓
下月起,真的就不能用他人驾照销分了吗?
最近多地媒体报道,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对交通违法处理综合应用平台进行了升级,从3月1日起,凡是驾驶人通过自助便民渠道处理有记分的电子监控抓拍违法记录时,当事人必须是机动车所有人,或当事人已通过公安交管理业务窗口、“交管12123” 手机客户端等绑定了该机动车。
按照规定,3月起,想拿自己驾驶证替别人消分没那么容易了。这也就意味着“借本销分”还是可以的,只是必须得他人绑定需销分的车辆。
举个例子:小王开着小李的车违停了,受到罚款100元的处罚,驾驶证记3分。以前,小王可带上自己身份证、驾驶证、银行卡、车辆行驶证等在自助机上处理。但3月1日以后,小王就不能直接用自己的驾照处理小李车辆的电子眼违法了,需要先面签绑定之后才能处理。
实际上,这项规定被全国网友都误解了。
有从事交通违法处理业务的网友发布朋友圈:
所谓销分新规,只是“交管12123”App增加了新功能
据黑龙江晨报报道,记者黑龙江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了解到,所谓销分新规被误解了,实际上是“交管12123”App增加了新功能。根据公安部回应,为更方便群众网上处理交通违法,防范“黄牛”非法牟利,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近日进一步完善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在原有可以处理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基础上,新增了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功能。
上午,济南历下交警发布紧急通知:窗口处理交通违法,仍按照原来流程处理。
针对扎堆处理交通违法信息,上午,济南历下交警大队二中队紧急贴出通知,提醒广大市民,在自助处理机上处理违法,需要事先绑定驾驶证。而在交警服务窗口处理交通违法,仍按照原来流程处理,不需要绑定,所以,车主们不要扎堆处理交通违法消息。
其他各地交警也在网上发布紧急通知:不要扎堆处理交通违法信息,窗口办理业务维持原状不变!窗口办理业务维持原状不变!窗口办理业务维持原状不变!
终于搞明白了,这项规定只是交管APP“12123”增加了一个便民新功能。
如果想利用手机等便民通道替别人处理交通违法如何绑定呢?
绑定车辆的方式有两种,可以到交警队违法处理大厅现场申请,也可以直接通过手机客户端申请。
手机绑定流程↓
值得一提的是,两种方式的权限有所差别。
绑定非本人车辆的情形,只适用于到自助设备上替人销分的情况。到人工窗口去替亲友销分,处理流程还跟过去一样,目前暂时并没有大的变化。
绑定车辆后 只能处理车辆绑定日期之后产生的违法
根据公安部的规定,此驾驶证销分新规的施行日期是2018年3月1日。通知要求,从3月1日起,凡是驾驶人通过自助便民渠道处理有记分的电子监控抓拍违法记录时,当事人必须是机动车所有人,或当事人已通过公安交管理业务窗口、“交管12123” 手机客户端等绑定了该机动车,且处理的违法记录发生在绑定日期以后的。此外,处理违法后驾驶人达12分及以上的,不允许通过自助设备处理,必须到人工窗口。
最后再次提醒:
最近
别再扎堆去交管大厅处理违法了
3月1日后
窗口处理交通违法
仍按照原来流程办理
扩散!
转告他人!
来源:闪电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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