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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13
自2006年1月1日起我国已全面禁止从野外猎捕豹类和收购豹骨。《通知》指出,为避免药品生产企业的经济损失,对药品生产企业现有库存的豹骨,准许其继续使用完毕。
豹骨属名贵中药材,被广泛用于临床治疗风湿等疾病,效果极佳,其药用价值与虎骨相当。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从现在起弃用豹骨,这是中国政府继前不久决定弃用野生熊胆并找到相应替代品后,为保护濒危野生动物采取的又一重大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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