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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救我,好吗?
各位亲朋好友: 
    大家好,我知道大家很忙,打扰之处请见谅,大家在百忙之中抽空看看宣传我家的特殊困难。我是重庆市巫山县建坪乡中伙村三组,周建林。
    我是重庆市巫山县建坪乡中伙村三组,周建林。  我父亲周诗华于2015年1月11日在巫山县建平乡江南16公里处步行被余建军驾驶的三轮摩托车撞成重伤,当地村民报警并拨打120急救电话,我母亲也因不堪压力于2015年5月离家出走,再也没有消息,经过巫山医院和西南医院长达474天的治疗和爷爷奶奶的护理,于2016年4月30日在巫山医院去逝,治疗费都花了九十多万,年仅30岁,就这样我变成了无父无母的孩子,还成了负债累累的债主。听说肇事的余建军家里关系很硬,交警大队划分责任首先为余建军全责,而后又过了一个多月,交警大队骗回了事故责任认定书,给我父亲周诗华划分了次要责任,余建军主要责任,余建军在我父亲医治过程中,连面都不和我们见,请人带话都没有过,巫山政府也不管不问,放任他出门务工,而我父亲去逝后,说要给余建军判刑,并按法律程序给予我们该有的补偿,但结果却让我们心寒,余建军拒不和我们见面,也不付任何赔偿,分文都不拿啊!法院和检察院也没通知过我们,在我们全然不知道的情况下,给余建军做出了有期徒刑一年的判决结果,我们找了检察院,找了法院,找了政府,都得不到切实的解决。
        我翻了法律,《刑法》上第133条上有规定交通运输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又参照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第三项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属于属于交通事故中的“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我不明白,肇事犯罪了这么不理不采的,怎么就轻判了呢? 
    我只希望能解决的问题: 
   1让肇事者能承担他该有的责任,赔偿我应得的损失,让我能安定成长。 
   2揪出幕后指挥,让肇事者余建军伏法,让法律彰显出律法的公正,该满刑7年,也能安抚我枉死父亲的在天之灵。 
   我没有后台,也没有关系,我家只有年将七旬的爷爷奶奶,我的生活生存,上学全靠民政局给的每个月172元的低保,我还只是个10岁的孩子,朋友们,我真的承受不住了,请大家宣传关注解决,将不胜感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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