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征信授权有关事项的通知
尊敬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
根据国务院《征信业管理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为确保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个人信用信息的完整性,切实维护贷款职工的合法权益,凡2022年8月15日之前,在我市成功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尚未结清的借款人及配偶(共同借款人),均需要完善征信授权。现将完善征信授权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线下授权:贷款职工本人及配偶(共同借款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于工作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到就近的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办理。各服务窗口地址及电话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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