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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昌吉日报
6月20日至7月5日,昌吉市各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陆续启动,小编在此整理了州实验小学、市五小、市八小、市十小招生公告,请各位家长注意报名时间,千万别错过咯~
昌吉州实验小学2016年招生公告
为做好2016年招生工作,保证我校辖区内适龄儿童依法入校接受义务教育,根据昌市教字【2016】70号文件精神。我校招生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名时间
7月1至7月2日
上午 10:00—13:30
下午 4:30—7:30(北京时间)
二、招生范围
凡房产、户口均属我校辖区(2区、4区、6区、8区、12区老市政府家属院及以东、16区昌吉学院。即乌伊路以北---延安北路以西---宁边路以南---北京北路以东---健康西路以南—昌吉学院、州党校、州电大、州农业局、老市政府大院西墙以东区域)的适龄儿童(2010年8月31日之前出生)。
三、报名证件
请监护人携带房产证原件、户口本原件、采暖费发票前来(无需带孩子)。
四、界定所属学区的主要情况说明:
1、户口本和家庭住址(房屋产权手续)完全一致的为界定义务教育阶段所述学区的唯一依据。
2、三代同堂的其房产证的持证人,必须是学生法定监护人(即指学生父母)。
3、在我学区内,一套房产小学六年、初中三年期间只容许该房产拥有者子女在该学区学校就读,中途转让或转租后,该房产拥有者的子女在此期间不具备在该学区就读条件。
昌吉州实验小学
2016年6月20日
昌吉市第五小学2016年招生公告
根据昌市教字[2016]70号《昌吉市2016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文件精神,我校定于6月30日-7月2日开始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现将具体通知如下:
一、 具体招生时间
2016年6月30日-7月2日报名。
上午 10:00---13:30
下午 16:30---19:30
二、招生范围:
凡是户口、房产一致均属于39区、40区、41区、43区、45区和42区、44区的东半部分区域的在2010年8月31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即承担绿洲南路以西——乌伊公路以南——北京南路以东——建国路以北——东和路至世纪花园东墙以东——五工路以北的义务教育阶段责任区域。
三、界定学生所属学区的主要情况说明:
1、户口本和家庭住址(房屋产权手续)完全一致的为界定义务教育阶段所述学区的唯一依据。
2、三代同堂的其房产证的持证人,必须是学生法定监护人(即指学生父母)。
3、在我学区内,一套房产小学六年、初中三年期间只容许该房产拥有者子女在该学区学校就读,中途转让或转租后,该房产拥有者的子女在此期间不具备在该学区就读条件。
四、报名时携带的相关证件:
户口本原件、房产证原件、户口本复印件(首页、父母孩子印一张A4纸上)、房产证复印件(中间盖章页印A4纸上)、儿童免疫接种本、当年肝功两对半化验单、儿童蛔虫感染报告单。(报名时请带孩子)
昌吉市第五小学
2016年6月20日
昌吉市第八小学2016年秋季新一年级招生通知
各位家长朋友:
你们好!2016-2017学年一年级的招生工作开始了!根据昌吉市教育局2016年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201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孩子。
二、招生范围:
乌伊路以南—北京南路以西—世纪花园东墙、石油小区西墙以西—南五工路以北—长宁路以东的区域(含在该区域居住的城郊南五二村村民子女)义务教育阶段责任,即昌吉市区规划中的54、56、58号小区以及42、44号小区的西半部分区域居住的且具有该居住区户口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时间:
2016年6月26日---27日(两天时间)
上午:9:30---1:00
下午:4:30--7:30
四、报名需带证件:
家长必须携带有效证件房产证、户口本、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每种疫苗必须按接种的规定次数完成,没有按规定完成的尽快完成)、近期的采暖费发票(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到学校报名。
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
1、界定学生所属学区的证件是户口本和房产证(购房合同也可),户口本住址和房产证地址必须完全一致。
2、父母分户,即不在同一个户口本上的,须持父母的结婚证明;父母离异的,需持父母离婚证明。如有其他特殊情况的,须持相关证明及现任监护人的户口本、房产证、监护人变更手续。
3、三代同堂的家庭,爷爷奶奶为房产的持有者不能办理入学手续;房产证的持证者必须是学生的法定监护人,即孩子的父母。
4、现役军人子女,指父母一方为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人员,其子女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市行政区并实际居住的,应到实际居住地的辖区学校就读。
5、在我校学区内,一套房产小学六年、初中三年期间只容许该房产拥有子女在该学区学校就读,中途转让或转租后,该房产拥有者子女在此期间不具备在该学区就读的条件。
昌吉市第八小学
2016年6月20日
昌吉市第十小学2016年度新生招生工作通知
根据昌市教字[2016]70号《昌吉市2016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文件精神,我校定于2016年7月2、3日开始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现将具体通知如下:
一、招生具体时间:
2016年7月2日(周六)、3日(周日)
10:00---13:30
16:30---19:30
二、招生范围:
凡是户口、房产均属于昌吉市1区、3区、5区、7区、11区、13区、15区、17区并在2010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报名需带证件:
需携带户口簿、房产证、儿童预防接种证并需新生与家长同时来校报名。
四、其他特殊情况说明:
(1)父母分户的需要持父母的结婚证,父母离异的需要持父母离婚证。父母死亡的,需持父母死亡证明及现监护人的户口本、房产证、监护人变更手续。
(2)三代同堂家庭,爷爷奶奶为房产的持有者不能办理入学手续;房产证的持证者,必须是学生的法定监护人,即孩子的父母。
(3)现役军人子女,指父母一方为现役军人,其子女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户口、房产都在本片区的,需要提供家长的军官证,单位公函和家长的工资发放证明。
(4)在我学区内,一套房产小学六年、初中三年期间只容许该房产拥有者子女在该学区学校就读,中途转让或转租后,该房产拥有者的子女在此期间不具备在该学区就读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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