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首页
好书
留言交流
下载APP
联系客服
2017.03.09
随着宅基地确权的基本完善,仍然会有一部分未能完成宅基地的确权,很多人也正在努力完善确权,但是依旧会有一部分人会失去房屋所有权。
1.重新组建的家庭,但是又申请了别的宅基地。
2.户口迁出,不属于本村人员。
3.宅基地建房时没有此家庭成员没有相关登记。
4.修建宅基地时没有进行出资的家庭成员。
由此可见,宅基地确权的并不是个人,而是一户人家,属于家庭成员的共同财产。
微信登录中...请勿关闭此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