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遇来了,你会抓住吗?按全球消费规律,当人均GDP超过八千美元时,旅游将是消费的重点。看看全球主要景点的中国游客就知道,中国显然进入了全民旅游时代。在城镇化进程中,旅游经济,包括旅游地产会得到大发展,这在战略上无疑是成立的。
“旅游用地”政策一直是旅游业界密切关心的话题,2015年年底,一份红头文件极大提振了中国文化旅游地产发展的信心。
国土资源部联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旅游局印发了《关于支持旅游业发展用地政策的意见》,文件的实施将对推动旅游业健康快速发展、促进旅游消费快速增长、培育发展新动力产生积极作用。
全国房地产已经进入“白银时代”,但旅游行业的投资势头强劲,很多房地产企业加快布局旅游产业,主要投资旅游综合体、旅游度假区、高星级酒店等大型旅游项目,这为旅居度假地产成熟提供条件。
首先,很多大房企还未染指,而众多中小房企、民企正在积极拼搏,迸发出勃勃生机,旅游度假地产也是一片欣欣向荣。其次,旅游度假地产应该属于相对刚需产品,受经济周期影响较小。最后,旅游度假地产如果与养老地产相结合,将会有巨大的想象空间和发展机会。
1.明确要求有效落实旅游重点项目新增建设用地。
2.加大旅游扶贫用地保障。
3.支持使用未利用地、废弃地、边远海岛等土地建设旅游项目。
4.旅游相关建设项目中用途单一且符合法定划拨范围的,可划拨供应。
5.影视城、仿古城按“娱乐康体用地”办理。
6.亭、台、栈道、厕所、步道、索道缆车等设施用地按“其他建设用地”办理。
加大旅游厕所用地保障力度:
1.明确旅游新业态用地政策,乡村旅游、文化旅游、自驾车房车旅游、邮轮游艇旅游、研学旅游等新业态得到政策扶持,存在重大发展机遇。
2.发展乡村旅游可以使用集体建设用地。
3.城镇和乡村居民可以利用自有住宅或其他条件从事旅游经营。
4.自驾车房车营地按旅馆用地管理。
5.邮轮、游艇旅游码头可采取协议方式供地,现有码头增设邮轮、游艇停泊功能的可保持土地权利类型不变。
6.开展文化、研学旅游,土地权利人用现有房产兴办接待设施的,可保持原有土地用途、权利类型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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