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更夫劳动合同
临时用工合同
甲方:兴业街道宏波社区
乙方: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我宏波社区因工作需要招用 ?同志为临时工,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本合同为临时用工合同,甲方有权随时根据工作需要解除合同。
二、劳动报酬:乙方在合同期间的工资标准为每月人民币?,在合同期间甲方不再承担支付乙方任何保险及福利待遇。
三、工作时间:社区正常下班后至第二天早上社区上班前及节假日和法定休息日。
四、乙方工作任务:做好工作时间内的安全工作,保证甲方工作场所不发生案件和灾害事故。具体任务:防盗、防火、防爆炸、防毒、防破坏。
五、乙方工作职责:
1、对工作场所的重点部位要随时巡逻检查,防止发生问题,保证安全。
2、坚持对规定的看护区域、范围进行巡逻检查,发现可疑情况和问题,要采取措施,堵塞漏洞。
3、在当班期间,发现可疑人、可疑事和可疑情况,要立即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以便及时采取对策,避免发生问题;如果认定可疑人是犯罪分子,就要立即报110。
4、要熟悉和掌握各种类型技术预防器材的性能,并会在实际工作中应用。
六、乙方在聘用期间出现任何自身安全事故及疾病和甲方无关,由乙方自己负责。
七、聘用工作期间,甲方出现一切物品被盗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八、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上报兴业街道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二o一一年十二月十日篇二:雇用更夫合同书
雇用临时工合同书
甲 方(用人单位): 法人代表:单位住地:乙 方(劳动者):出生日期: 性别: 住址: 身份证号:为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用人单位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确立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乙方为
甲方的监时合同工。本合同一年一签,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工作内容
负责甲方的安全保卫、卫生保洁和院内菜园种植工作。
第三条 工作时间及相关情况
实行弹性工作制,周一至周五,每天下午3点30分至次日早8点;负责周六、周日和节假日的值班值宿。第四条 工资标准及发放
实行月固定工资制,每个月 元(大写),工资与本单位人员开资时同时发放。
1.双休日、节假日不追加工资;如长期增加其他工作任务时,需要增加工资由双方协商后另行确定。
2.有事必须向单位领导请假,未经请假迟到、早退、旷工和脱岗的,由单位领进行批评教育并根据情节扣减工资。
第五条 社会保险
按照现行规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如果个人同意承担个人应缴纳部分,随甲方单位职工统一办理,个人应缴纳部分由单位从个人工资总额中扣除;如果个人不同意缴纳个人承担的应缴部分,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单位不给其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
第六条 劳动保护
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七条 劳动纪律
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劳动纪律,保证做到尽职尽责,未经请假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旷工和脱岗,看管好单位的所有物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1.由于人为原因造成物品丢失或损坏的,应由乙方照价赔偿。2.由于乙方工作失职,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错误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无条件辞退。
3.由于工作失误,给单位造成严重损失或重大责任事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无条件辞退。
第八条 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经双方协商意见一致可无条件解除合同。合同期满本合同自行终止,如继续用人须重新签订雇用合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本合同规定。如果甲方违反本合同,乙方有权单方提出辞职;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经批评教育屡不悔改的,甲方有权单方辞退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第十条 争议的处理
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及解除本合同后一年内,发生劳动争议,首先应该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可提请本县劳动仲裁部门解决。
第十一条 其它事项
1、在本合同签订前,因乙方已被甲方雇用,双方一致认定均无任何争议,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对本合同签订前雇用期间所有事宜提出任何要求。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都必须认真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事项。2、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得因甲方领导人变化而单方终止。甲、乙任何一方,如需要增加或改变本合同相关内容,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条款另行确定;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未解决,乙方若提出辞职,甲方不支付赔偿金;如甲方提出辞退的,应依法支付给乙方赔偿金。
3、本合同规定的相关内容,如与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则应视为甲方或乙方自愿接受,不得依法另外追究对方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时生效,必须共同遵守。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盖章)
法人代表:
乙 方: (签字并按手印)
二〇 年 月 日篇三:更夫临时劳动合同
临时用工合同
甲方:白山市保源牧业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我白山市保源牧业有限公司因工作需要招用志为临时工,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本合同为临时用工合同,甲方有权随时根据工作需要解除合同。
二、劳动报酬:乙方在合同期间的工资标准为每月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甲方承担办
公房屋的取暖烧柴及电费。在合同期间甲方不再承担支付乙方任何保险及福利待遇。
三、工作时间:白山市保源牧业有限公司牛场全日(24小时)及节假日和法定休息日的值班值宿。
四、乙方工作任务:做好工作时间内的安全工作,保证甲方工作场所不发生案件和灾害事故。具体任务:防盗、防火、防爆炸、防毒、防破坏。
五、乙方工作职责:
1、对工作场所的重点部位要随时巡逻检查,防止发生问题,保证安全。
2、坚持对规定的看护区域、范围进行巡逻检查,发现可疑情况和问题,要采取措施,堵塞漏洞。
3、在当班期间,发现可疑人、可疑事和可疑情况,要立即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以便及时采取对策,避免发生问题;如果认定可疑人是犯罪分子,就要立即报110。
4、要熟悉和掌握各种类型技术预防器材的性能,并会在实际工作中应用。
六、乙方在聘用期间出现任何自身安全事故及疾病和甲方无关,由乙方自己负责。
七、聘用工作期间,甲方出现一切物品被盗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八、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上报兴业街道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二o一三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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