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食品过期下架后,经销商应该如何进行税务和会计处理?
userphoto

2023.04.22 江西

关注

一家商贸企业的商品因为滞销过期后,依据在开始销售前商贸企业和供货商签订的销售协议,商贸企业需要将过期商品交给供货商统一销毁,并且供货商需要赔偿商贸企业80%的原货款,剩余的20%货款是因过期损失的货款在进行纳税申报时无需转出该部分货款。

但是在处理该情况时,涉及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两个:

问题一:供货商在赔偿商贸企业80%原货款时,可以将这一过程视作两步,第一步是销售折让是多少?供货商和销售商约定好货物一旦过期卖不出去,供货商就需赔偿销售商80%货款,相当于销售方只支付了20%的货款。确定好销售折让后,我们就可以把过期品根据协议根据协议统一销毁了。

问题二:那么经销商在收到退回的货款后,应该如何进行会计处理?20%的支出又该计入什么项目里呢?

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1中的规定,企业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都属于非正常损失,企业被执法部门依法没收或者强制销毁/强令自行销毁的货物,也属于非正常损失。

因此,当食品因过期下架之后,食品的生产厂家已经和商贸企业之间构成了实质性的退货业务。商贸企业会计在进行财务处理和税务处理时,应该按照退货处理。食品生产商在退回80%货款后,不管是否开具红字退货发票,销售企业都应在实际退货业务发生之后,按照商品的应退货款进行价税分离,并开具红字的“进项税额”。

20%的剩余货款属于销售企业和收入相关的实际支出,是可以在税前扣除并抵扣进项税额的。在会计处理上,该20%差额可以计入“管理费用”,因为它是企业管理原因导致的。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现金折扣的财税处理及税务风险管理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的财税处理(上)
企业收到稳岗返还资金!会计如何进行财税处理?
企业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财税差异与调整
【20211227 每日一税】收藏:货物先卖后买的财税处理
最全商贸行业账务处理大全!会计人员需人手一份备用!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