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监管所食品流通环节监管职责

各监管所:

为进一步明确食品监管职责,严格落实“四有两责”工作要求,合理配置行政监管资源,落实“放管服”、“一次办成”改革,提升工作办事效率,依据《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有效的明晰界定各监管所的食品流通监管职能及职责,强化各所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区局根据工作实际,合理划分完善食品监管体制过程中各监管所食品流通环节监管职责,具体事宜如下:

一、负责本辖区内流通环节食品(含权限内的食用农产品)的日常监管及执法工作。

二、受理及处置本辖区内的食品安全的投诉举报、外地来函协查及上报回复等工作。

三、负责本辖区内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等工作。

四、协助局机关业务科实施食品(含权限内的食用农产品)的监督抽验,落实对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置等工作。

五、配合局机关业务科完成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及日常监督抽查抽检等工作。

六、完成局领导及业务科交办的其他临时性等工作。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苏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人大审议】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微调”
现在我国监管食品的部门都有哪些?他们分别... | 问答 | 果壳网 科技有意思
“微监管”说来就来,你准备好了吗?
2016年工作回顾
**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联合执法制度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