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能与电力系统获悉,国标《电力储能用电池管理系统》,GB/T 34131-2023,将代替GB/T 34131-2017,于2023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GB/T 34131-2023由全国电力储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50)归口,18家单位参与起草: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杭州高特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科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协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平高集团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大连融科储能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和瑞储能科技有限公司、蜂巢能源科技(无锡)有限公司、浙江南都能源互联网有限公司、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河南豫氢动力有限公司、山东赛克赛斯氢能源有限公司、武汉众宇动力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GB/T 34131-2023规定了电力储能用电池管理系统(简称“电池管理系统”)数据采集、通信、报警和保护、控制能量状态估算、均衡、绝缘电阻检测、绝缘耐压、电气适应性、电磁兼容等要求,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规定了分类和编码、正常工作环境、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内容。
GB/T 34131-2023适用于电力储能用锂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铅酸(炭)电池、液流电池和水电解制氢/燃料电池的电池管理系统的设计、制造、试验、检测、运行、维护和检修,其他类型电池管理系统参照执行。
GB/T 34131-2023规定,电池管理系统的运行寿命不应少于10年,电池管理系统的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不宜少于 20000h。
针对不同的储能技术,GB/T 34131-2023制定了详细的采集参数误差及采样周期要求。
在安全方面,GB/T 34131-2023要求电池管理系统报警信息应根据严重程度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其中:
一级报警信息为需要立即停机或停电处理的报警信息;
二级报警信息为需要立即采取应急处理措施的报警信息;
三级报警信息为需要加强监视及一、二级报警复归的报警信息。
在报警内容发面:
锂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和铅酸(炭)电池管理系统的报警内容应包含:电压越限、电压极差越限、簇电流越限、温度越限、簇内电池单体温度极差越限、绝缘电阻越限、电压采集线异常、温度采集线异常、电池簇充放电回路异常、通信异常等。对于两簇以上电池直流端并联的锂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和铅酸(炭)电池管理系统还应具有电池簇间环流越限报警。
液流电池管理系统的报警内容应包含:电压越限、电压极差越限、电流越限、温度越限、流量越限、压力越限、液位越限、漏液故障、通信异常等。
水电解制氢/燃料电池管理系统的报警内容应包含:电压越限、电流越限、温度越限、流量越限液位越限、压力越限、氢中氧浓度越限、氧中氢浓度越限、环境氢气浓度越限、通信异常等。
GB/T 34131-2023对电池管理系统的型式试验做出了详细的规定,涵盖了试验环境、试验准备、数据采集、电流、压力、温度、通信、报警等多方面。
《电力储能用电池管理系统》,GB/T 34131-2023,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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