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执行医嘱时,要记录处理时间、签全名,若有疑问必须问清后方可执行。
2、每日由主班护士与另一护士共同核对医嘱。并记录于《医嘱查对记录本》。护士长每周至少参加1次医嘱核对.
3、转抄或重整医嘱时,须经2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4、仅在抢救时才能执行口头医嘱,下达口头医嘱后,执行者应向医师明确复述口头医嘱内容,在执行时再次复述,得到医师确认后方可执行,并暂时保留用过的空安瓿。
1、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原则。三查: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品、剂量、浓度、时间、方法。操作前必须检查药品质量。检查标签、失效期和批号,有无变质、过期,如不符要求不得使用。
2、对易出现过敏的药,给药前需询问患者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物时,需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错位,同时使用多种药物时,注意配伍禁忌。
3、执行服药、注射、输液时,当患者提出疑问必须立即查询,核对无误方可执行。
1、采集交叉配血查对:
(1)护士必须双人仔细核对医嘱、输血申请单,认真核对患者床号姓名、年龄、性别、住院号等信息。
(2)抽血时,双人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的标签的试管床边核对无误后执行,严格实施一对一采集标本。
2、取血查对:
(2)取血者与发血者交接“三查十对”,内容如下:三查:查血袋标签是否完整清晰、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有无凝块等异常。十对:核对患者床号、姓名、性别、住院号、血袋号、血型、交叉配血实验结果、血液种类、血量及有效期。
3、输血查对制度:
(1)输血前查对: 由两名医护人员再次核对输血医嘱,核对发血单及血袋标签内容,血型与受血者无误,血袋无破损渗漏,血液无凝块。检查所用的输血器具在有效期内,合理保存血液。
(2)输血时查对:必须由两名医护人员带血型单、发血单共同到患者床边,再次双人执行“三查十对”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3)输血后查对:再次双人核对“十对”,在护理病历上进行记录。配血发血报告单附在病历中,血袋及时送回血库保留。
1、根据医嘱采集标本,结合检验目的及要求确定采集时间、方法和试管种类,并通知患者准备。
2、双人核对检验项目、检验时间、试管种类,电子条形码上的科室、床号、姓名、年龄、住院号,检查真空试管有无破损。
3、严格执行无菌操作,严禁在输液或输血侧肢体采集血标本。
4、如果同时采集多个项目的标本,采血顺序:血培养→血沉→凝血功能→血分析→血生化→促凝管。需抗凝的试管按要求轻轻摇匀。
5、凝血功能障碍或经动脉采血的患者,拔针后按压时间延长至10分钟左右。
6、血标本做到及时采集,血量准确,及时送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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