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和证,都是人体阴阳平衡失调,出现了病理变化的临床反映。它不仅是概括一组症状的综合症群,而且是反映内外致病因素作用于机体后,表现的不同特征、性质和病理转机。因此,病和证都是对人体在病例情况下,概括其病因、病位、病机、性质、病势,以及邪正消长,阴阳变化的临床综合诊断。
中医的辨证论治,即讲辨病、也讲辨证,汉代张仲景的《伤寒论》就是一部论述辨证论治的典籍。辨证与辨病是密切相关的,疾病的本质和属性,往往是通过证的形式表现于临床的,所以证是认识疾病的基础,辨证即能识病;另一方面,病又是证的综合与全过程的临床反映。
病和证的关系,还表现在同一疾病,可以出现不同的证,不同的疾病还可以出现相同的证,前者叫同病异证,后者叫异病同证。这里的证不是指病程阶段不同而出现不同的证。主要是致病病因和人体体质差异的结果。如感冒有风寒袭表和风热上犯的差异。虽然病和证的关系如此密切,但是在具体临床上必须熟练掌握辨证,才能更好地达到辨病的目的。
概括的说,辨病是认识和解决疾病的基本矛盾;辨证是认识和解决疾病过程中的主要矛盾。它们是相辅相成的,只要在辨证的基础上辨病,在辨病的范围内辨证,就能体现中医独特的理论体系和丰富的临床经验。必须强调指出,对急症和危重病例,如卒中昏迷和急性中毒的患者,在四诊无法全面收集之前,应当及时提出应急的“急则治其标”的辨证和诊断,迅速采取有效的治疗措施,切不可只顾于辨证和诊断细节问题的纠缠,置病人于一侧而不进行必要的抢救,以致贻误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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