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悟空问答

都不愿意?

当一个问题说得绝对又自以为是的时候,那这个人是不理智的。

如果如题主所说,那全国有那么多已经成立了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又是咋回事呢?

为什么我要筹备召开业主大会、选举成立业委会的时候,社区也好、住建部门也好、房管部门也好,都是非常支持的呢?

而且,本人向住建部、房管部门提的很多有关小区事务改革和完善的建议时,人家都非常欢迎,而且还表示感谢的呢?

但反过来说,这么多年从事小区业委会工作的经验下来看,假如是我在住建部门、房管部门以及社区那个岗位上,碰上某些人要成立业委会,我也是不会愿意配合,甚至我还会设置点障碍呢。为什么呢?

因为当这个小区被一些人搞得更加混乱,矛盾更加突出,问题更加严重的时候,还是会要找这个岗位上的我来揩这个屁股。以其那样,还不如当初就阻拦他们呢。

哪些人不我愿意配合他们呢?

总结下来是这么几类。

一类是:成立业委会就是为了更换物业公司的人。这些人,看问题太简单天真,以为物业公司能解决小区里的一切问题。其实那是不可能的。一个中大型小区,新的一家物业公司入驻后,没有几个月的时间熟悉是无法做好工作的。而业委会成员要熟悉一个小区,负责任的人组成的这个团体,也至少要半年以上的时间。你连小区的各种基本情况都不掌握、不熟悉,就想换物业公司,那不是添乱吗?乱子出来了,这些鼓捣成立的人,没有能力解决问题、处理问题,可以辞职,拍拍屁股走人,却把乱子推到了我这里,凭什么呀?

第二类是那些口口声声把“维权”放在嘴上的人。不是不支持维权,可是维什么权呢?维哪些权呢?哪些人来维权呢?怎样维权呢?维权的方法是什么呢?碰到这样的人,只要详细多问他们几个问题,他们答不上来了。那么我也不会支持由这样的人来组建业委会的。

第三类是有私心私利的人。这样的人是容易看清的。只要接触几次下来就知道了。另外,我也会到小区里了解一些情况的。事实上,各个小区的基本问题和基本情况,作为社区工作人员、住建部门以及房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来说,基本情况还是掌握的。当这些人成立业委会要解决小区的哪些问题都不明白,都没有思路和方法的情况下,让这样的人来牵头组建,其实就是添乱。

第四类是只有热心没有能力还固执偏激的人。客观的说,很多小区都有很多热心的人,但热心不等于能力。热心的人不一定能当领头人。比如在当今时代,连一份向相关部门报送的材料都写不清楚的人,连小区基本情况都不理性掌握的人,仅凭自己想当然,仅凭自己对某些法律法规只言片语理解的人,能解决小区的复杂问题吗?比如如题主这样的人,我也是不会配合的。

第五类是不会做群众工作的人。小区的工作其实就是群众工作。群众工作是需要耐心、热心、能力、组织力、动员力的人。不会做群众工作的人,基本不会得到大多数群众的支持,容易形成一言堂,让这样的人作为牵头人,最终也会把小区搅得更加混乱。

那么,我会支持,甚至动员鼓励哪些人去筹备业主大会,组建业主委员会呢?

一是客观理性的人。看待问题能实事求量,分析问题能找到它的原因,找到解决办法,能理性的将各种问题找到解决的责任或者主要部门的人。比如说:一个小区的电梯损坏了,是需要处理物业工作人员还是直接导致电梯损坏的人,如何处理,处理的效果如何等的。如果一味地都认为是物业公司应该怎么怎么的人,那是难以公平公正的处理小区矛盾,解决小区问题的。

二是会做群众工作,有组织能力,动员能力,但又能依法依规来解决问题的人,而不是胡搅蛮缠的人。

三是不容易情绪化的人。小区问题要解决好,处理好,必然会遇到不可想像的各种各样的人,如果容易情绪化,受不得一点委屈,稍不如意都甩手,那也是不行的,最后还是会留下一堆烂摊子。

第四类是我们最欢迎和支持的,就是有远见、有眼见,没有私心,能坚持下去,把解决小区问题当做出发点的人。因为小区里的问题可能涉及到方方面面,有涉及开发商的、涉及物业公司的,涉及业主的,涉及业委会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的,还会涉及到住建部门、房管部门的等等。理性客观的人,他们对矛盾的化解都能做到心中有数。这样的人牵头成立业主委员会,那是小区居民的福气,也是住建、社区最需要的人。他们能解决处理好小区里的大部分问题,尽可能的把矛盾化解在小区内。这样的小区,我还会推荐他们参加市里的先进小区评选等等,是解决了小区的问题,又为主管部门排忧,又为城市争光,哪里会不持持他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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