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1982年2月8日,国务院公布广州为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1984 年起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定位均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的城市性质。广州不断提升名城保护的规划治理能力,建章立制,规划引领,逐步形成市域、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历史风貌区、传统村落、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体系,明确“两带三廊、三道十区”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总体结构,探索保护文化遗产的多元化路径,倡导历史文化资源的合理利用。
今天,广州作为海上丝绸之路发祥地、岭南文化中心地、近现代革命策源地和改革开放前沿地的历史价值日益彰显,正在迈向全球城市的道路上谱写新的文化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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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城广州四十载海报
▲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历程示意图
来源:名城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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