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房屋拆迁时,会得到相应补偿。主要就两种方式:要么“要钱”,要么“要房”,有些地方可能兼而有之
关于拆迁,我国给到拆迁户的补助有两种,一种是安置房,另一种是安置款,那么拆迁到底是“要房”还是“要钱”呢?
要钱有个很明显的好处就是钱很快就会到手,拿了钱你的选择也就多了,可以拿着钱去买房子,也能做生意做投资或者是去做你喜欢的事情。随便你干什么都行,只要不违法乱纪。不过要钱也有不好的一点就是现在的房子涨价很快,你拿到手的钱很有可能没两年你就买不起房子了。
拆迁款明显低于房子的市面价值。在房价上行期,大多会出现这种情况,拆迁款的金额较少,根本追不上房价攀升的速度,如果拿到手的补偿款买不到和拆迁房大小一样的新房,或者与周边的房屋价格差出一大截,这种情况就要选择要房。
城市化大背景下,在前面提到的范围内,无论是商品房,还是安置房,都会有一个溢价过程。所以,若你处在城市化下半场范围内的城市,优先选择“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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