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定子平》卷四“化印生身格”:煞强身弱,有印则能化煞,又能生身,亦能煞印相生。主福寿富贵。喜身强运助,忌身弱刑冲。
金玉章按:“化印生身格”的成格条件:
1、杀强身弱,喜印化杀生身。“化印”者,杀化为印之意。又可称“七杀佩印格”,但相比而言,七杀“化印生身”,更为精确。
2、印星要能有效生身方为有情。如构成“杀印身”的顺序组合最佳,“杀身印”次之。若组合有缺陷,印身无情,亦不可贵。
3、印星要有力,通根年月者为佳,日时者次之。
例1
杀强身弱,喜乙木正印贴身生扶有情。乙木通根辰、未无伤,此为有力,故为贵命。正师级军职。
例2
月令七杀坐禄,支逢申子辰合印局,构成七杀佩印的贵格。
例3
此命与例2乾造相似,但细究之,缺陷很多:
1、乾造申子合,杀印相生,印星又转生甲木,符合“化印生身”的条件。而坤造辰子合,子并未直接化杀,反被辰中戊土暗制(申辰子组合,不以合化印局论)。
2、子卯刑,羊刃刑印。虽有时上阳刃,又无从驾杀。
3、戊土当令,财杀俱旺,故为常人之命。
此为七杀佩印而不成格之例。命主中专毕业后,打过数年工,结婚后与丈夫一起做汽配生意,后在一酒店上班,现失业在家带孩子。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