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的这个七月,牧野大地遭遇特大洪涝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连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在省委省政府科学指导以及全国各地有力支持下,新乡儿女不畏难、不惧险,广大党员干部挺在前、冲一线,防汛救灾和灾后重建取得阶段性成效。 市发改委召开全市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座谈会 如何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确保完成全年既定目标任务?8月13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新乡市加快灾后恢复重建总体工作方案》。 该《方案》工作目标清晰,任务分工明确,重点工作突出,尤其是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有关市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县市区、企业)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全市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13个专项组,负责具体落实工作。 可以说,规格高,目标明,措施硬,干货满满。 先说工作目标,关键词4个字,3句话—— 抓紧抓实。 1个月内完成交通、水利、电力、通信、市政等基础设施及医院、学校等公共服务设施维修抢通和除险加固,基本恢复城乡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3个月内完成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全面修复,城乡生产生活全面恢复到灾前水平; 在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基础上,持续推进项目谋划和建设,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办事要有原则,抓落实同样不可少。 加快灾后恢复重建,“四个坚持”为基本原则—— 坚持规划先行、科学重建。 坚持民生优先、保障基本。 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参与。 坚持统筹兼顾、应急谋远。 定目标,定原则,职责分工更要清楚明晰。 机制上,市级抓总、部门牵头、专班推进、县区落实,形成全市一体化。 分工上,领导小组下设13个专项组,既有牵头单位,也有责任单位,更有具体职责任务。 这13个专项组分别是: 1.市政设施恢复重建组(市住建局牵头) 2.交通基础设施恢复重建组(市交通运输局牵头) 3.能源基础设施恢复重建组(市发改委牵头) 4.通信基础设施恢复重建组(市工信局牵头) 5.公共服务设施恢复重建组(市发改委牵头) 6.城乡住房恢复重建组(市住建局牵头,争取11月底前,完成村民住房修复重建和城镇损毁房屋修缮加固任务) 7.农林牧业生产恢复重建组(市农业农村局牵头) 8.工业生产恢复重建组(市工信局牵头,对于受灾严重的企业,在财政、金融、土地、社保、环境容量、产业发展等方面给予相关政策支持) 9.商贸旅游恢复重建组(市商务局、市文旅局牵头) 10.水利工程重建提升组(市水利局牵头) 11.项目服务工作组(市发改委牵头,对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直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对于不改变规模、不改变原线路走向、不新增用地的水毁水利、交通类修复项目,直接批复实施方案、初步设计或直接开展施工图设计审查) 12.社会风险防范化解组(市委政法委牵头) 13.生态修复和防灾减灾组(市应急管理局牵头) 同时,《方案》还明确了七个方面的重点工作,包括查险排险除险、群众安置和善后处置、灾情评估、分类政策,科学编制一批专项方案;坚持“项目为王”理念,围绕补短板、强弱项,建立灾后重建项目库,谋划储备一批重大项目;实行挂图作战、台账管理,加快组织实施。 《方案》要求,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上阵、靠前指挥,分管领导要当好操盘手、盯住具体事,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作为当前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市委、市政府将加大对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对推进不力的县(市、区)和有关单位进行通报或约谈。要严把工程质量关、资金使用关、廉洁安全关,确保灾后恢复重建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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