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梁柏楠升任番禺市委常委、副市长兼南沙开发区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在成绩面前,他逐渐飘飘然起来,放松了对世界观的改造,拜金主义思想日渐膨胀起来,大搞权钱交易,一步步堕入了犯罪的深渊。1993年4月,梁柏楠刚到南沙开发区主持工作时,发现南沙港口公司每年的路桥收费有超过千万元的纯收入,是块“大肥肉”,有心想“啃”上一口,便借机给该公司总经理陈某下了一道“命令”:“港口公司今后发展下去实力会很强,以后每年你无论用何种方式,都要调出300万元来供我安排使用。如果不听话,我随时收回东引渡路的收费权。”梁柏楠的话陈某岂敢不听,于是每年都安排从公司抽调出200万港币到梁柏楠任董事长的香港伟立公司。从1995年开始至今,共向该公司调款2000多万港元,供梁柏楠大肆挥霍,造成国有资产的严重流失。[1]
熟悉的人都知道,梁柏楠特别热衷于和形形色色的“大款”交朋友,并打得火热,其背后的动机就是要在官商互傍中捞取好处。包工头莫某用其“敏锐”的目光捕捉到了这一点后,想方设法与梁柏楠搭上了关系。为了长期攀附这棵大树,莫某投其所好,于1993年中秋节先投石问路式地送给梁柏楠1万元,梁柏楠欣然笑纳。此后,莫某“再接再厉”,每逢春节和中秋节都奉上1万元至3万元不等的过节费。10年来,梁柏楠共收受莫某以各种名义所送人民币26万元。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包工头的钱不会白送,利用梁柏楠手中的权力谋取更大的利益才是莫某等包工头送钱的根由。对此,梁柏楠自然“心知肚明”,在收受莫某贿赂后,先后将南沙开发区大部分市政工程安排给莫某的公司承建并多次为其催要工程款。
为了借机捞取钱财,梁柏楠每年都要大办四场“生日宴”(本人生日、妻子生日、母亲生日和孙女生日),主动为众多行贿者提供“进贡”机会。除此之外,梁柏楠还善于利用权钱交易和其他形式受贿索贿。1996年,南沙开发区清理土地,其趁机掌握了一批土地指标审批权。在收受新宏基房地产公司经理梁某10多万元贿赂后,无偿调拔了100亩土地给该公司使用。梁某用其中70亩土证到银行贷款1100万元,全部用于非法经营,最终无法收回,造成巨额国有资产损失。
——享乐主义思想膨胀,他放纵贪欲以权谋私
1993年是梁柏楠参加工作的第29个年头,看到身边很多能力不如自己的人都纷纷发了大财,自己虽说身为副市长,却只能靠国家发的那点工资过日子,经济上捉襟见肘,他的心理逐渐失去了平衡,认为“自己辛辛苦苦当领导,尽职尽责干工作,为党为群众付出不少,得到一些好处也不会过分。”在这种错误思想指引下,隐藏在他内心深处的贪婪欲望迅速膨胀起来,以往一贯的艰苦奋斗谦虚谨慎作风销声匿迹了,吃喝玩乐、游山玩水、豪赌成了他最大的嗜好。
——封建主义思想膨胀,他庇护亲属攫取暴利
在梁柏楠的犯罪道路上,他的家庭扮演了一个非常不光彩的角色。梁柏楠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是家中的长子,家庭责任感较强。随着职务的升迁以及手中权力的增大,梁柏楠不但把共产党员应有的理想信念抛置脑后,而且把原本根深蒂固的家族观念慢慢演变成了腐朽没落的封建宗族作风,立志用自己手中权力“光宗耀祖”,荫蔽后人,当好“家长”。
在梁柏楠任番禺区委书记期间,他的儿子梁仲甫利用其权力和影响,挂靠在番禺一家效益较好的全资国有公司——泰安公司承包工程。1999年,他出资3万元成了泰安公司的董事,2001年他又一手操纵,将泰安公司改制为他的私营公司。
梁柏楠的弟弟梁煌南一直和包工头莫某合伙承接工程,1998年他利用梁柏楠的影响,接受莫某赠送的干股,成了私营企业港安公司的股东。1995年至1997年间,梁柏楠授意有关部门将一条长4公里、宽45米的道路工程交给港安公司承建,造价约3000万元。1999年至2000年,港安公司在黄阁中学、潭山中学、横沥镇中小学等学校基建工程的招投标中,每投必中,且每项工程的造价均超过千万元。这一切,当然离不开梁柏楠的多方关照。
梁柏楠的女婿黎展鹏也不示弱,更是把老丈人的权力用得淋漓尽致。1997年,黎展鹏看到办理出入境手续很赚钱,梁柏楠便指令南沙港口公司让女婿挂靠办理出入境业务。仅1997年至1998年,黎展鹏便从中获利200多万元,只是象征性地分给挂靠单位10万元,其余全部收进了自己腰包。
梁柏楠不但对亲属子女恩爱有加,而且对曾在他身边工作的女秘书方某也是关怀备至,为她调动工作、升迁甚至安排她兄弟姐妹的工作都不遗余力,有求必应。1996年,他将方某妹妹安排进南沙财政局工作;1997年,他又将方某弟弟从湖南调入南沙港口公司,在群众中造成了极坏影响。[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