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新网看到一则台湾修正《动保法》的旧闻,让我十分感慨。
对于流浪猫狗,当今世界很多国家的做法是送到收容机构 ,而后经过一段时间,如果这些猫狗无人认领或领养,就会被处死。
台湾以前的《动物保护法》也是这样规定的。但是,2015年1月,台湾正式通过了《动保法》修正,规定自2017年起,台湾全岛不得再对流浪犬猫进行扑杀。只有罹患传染病,或者重病经兽医确认无法医治,才可以实施安乐死。
我被台湾人深深地感动了!想想看吧 ,那些被送进收容所的猫咪狗狗,从它们进入收容所的那一天开始,它们的生命其实已经倒计时了,它们眼巴巴地等待着奇迹发生在自己身上,等着有人能够领养它们 ,给它们活下去的机会,然而大多数恐怕都是等不到活的机会的……。
但是,凭什么?!它们不是物件,它们是活生生的生命!!!流浪不是它们的错!!!
台湾地区对《动保法》的这一修正,意义深远,它不仅彰显了人性文明善良慈悲的光辉,更是做出了善待生命的典范!
正如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台湾人也是中华民族的一份子。从今往后,谁要是再说“中国人野蛮,残忍!”我就理直气壮地跟他急!让他好好学习学习我们台湾的《动物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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