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通报
第9期
医院及周边街巷、小区
为进一步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提高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水平,严格落实常态长效工作机制,根据市文明委工作安排,市文明办督导组于4月10日至4月14日对城区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及周边街巷、小区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将督查中发现问题进行通报。
市直属医院
绵阳四〇四医院
公益广告明显污损、非机动车乱停放、无障碍停车位被占用、母婴室设施不齐全、垃圾未分类收集。
绵阳市中医院
未在醒目位置展示行业规范、未设立志愿服务站点或站点无标识、无佩戴标识的志愿者提供服务。
绵阳市妇保健院
未在醒目位置展示行业规范、无佩戴标识的志愿者提供服务、未设有母婴室。
绵阳中心医院
无佩戴标识的志愿者提供服务、无志愿服务内容公示、无障碍停车位被占用、母婴室设施不齐全、垃圾未分类收集。
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
窗口前地面未设有“一米线”提示标识、母婴室设施不齐全、未在显著位置设置普及卫生健康知识、传染病防控或应急救护知识宣传栏。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