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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开具
业务介绍: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在外出生产经营前,应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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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界面
点击【登记/认定/优惠】-【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即可进入该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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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注意:
(1)劳务和货物要分别填写,请看清~
(2)外出经营活动金额自动显示为劳务合同金额总计和货物金额总计之和。
3
选择办理方式
全流程无纸化:即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涉税业务时进行身份验证,直接办结,或者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在线领取办理结果,无须上门提交纸质资料,全流程网上办理。
预申请:即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涉税业务时没有进行身份认证,需到大厅前台提交纸质资料进行业务办理。
(为了节省您的办税时间,建议您选择全流程无纸化进行办理!)
4
上传附报资料
上传本地图片: 通过“操作”列点击“选择”,即可浏览上传电子资料库或本地电脑图片。
上传手机图片: 您需要下载安装电子税务局移动客户端APP,并且绑定当前操作企业,通过“操作”列点击“拍照上传”,扫描二维码即可上传手机图片。
小贴士
需上传哪些资料?
(1)外出经营活动情况说明(必报)
(2)外出经营合同(非必报)
(3)税务登记证副本(必报)
5
预览提交
预览提交界面可预览【申请表】和【附报资料】。
点击【提交】,界面弹出提交验证窗口。
6
验证
纳税人可通过安装金税盘/税控盘控件进行验证,或选择短信验证码申报。可在下拉框选择接收验证码的手机号码——法人/财务负责人/办税员,点击【发送验证码】,即可发送验证码到对应的手机。填写验证码,点击【提交】,转到完结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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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结
点击【完结】按钮,关闭该界面。
如果您想查询该业务办理状态,可在首页【文书结果查询及领取】模块进行查询、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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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缴销
业务介绍:纳税人应在《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有效期届满后10日内,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回原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办理缴销手续。
操作流程
1
进入界面
点击【登记/认定/优惠】-【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缴销】,即可进入该界面。
2
填写申请表
注意: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编号可由下拉框选择,选择后自动带出证明有效期起和证明有效期止。
看到这里估计大家都累了吧~
之后的步骤与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操作流程基本相似,小编就不赘述了。
最后,容小编啰嗦一句:
缴销外经证需上传《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和完税证明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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