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们大部分人都是居住在城市里面,居住在商品房住宅小区里,对所在社区的方方面面都有自己的看法,那么怎么参与进去呢?怎么把自己的意见传达传递出去呢?业主大会是我们参与小区治理的一个有效渠道!
很多时候,小区忽然通过一个决定,比如停车制度,你很受影响,你觉得不合理,但这是大会通过的,你感觉到你被代表了,感觉到不公平。这是正常的,任何一个决定都不可能是完美的,肯定有一部分人受益,一部人感觉不适。
但你要扪心自问,业主大会,表决的时候,你参加了么?
根据住建部建房[2009]274号《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二十六条 业主因故不能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未参与表决的业主,其投票权数是否可以计入已表决的多数票,由管理规约或者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 具体参考你所在的社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上海地区,大部分小区已经把这个选项列入议事规则。所以提醒广大业主,积极参与社区活动,积极参与投票。
如果你自己的权力,自己都不主张,那你指望谁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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