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仲念念
01.
说来实在讽刺。
闺蜜娜娜从小就对服装设计有着浓厚的兴趣,立志长大以后,设计一套让全世界为之惊叹的服装,然后大声喊出她的名字,回声激荡,岁月静好。
后来,她经过向死而生的挣扎和坚持不懈的努力,终于成功的当上了一名牙医。
我问她,梦想呢?还记得吗?
她云淡风轻的说:记得啊,可是我要不起,只能拿去喂狗了。
说完脱下白大褂,换上拖鞋,挽起头发,走进了厨房,她说今晚要给自己煲一锅最爱的汤。
我已经跟她很多年没有见面了,彼时那个野心勃勃不可一世的姑娘,已然被岁月浸染的格外温柔,少了些许戾气,多了些许从容。
梦想拿去喂狗以后,人还是那个人,但心却不是当年的那颗心了。
依然跳动,但却不再慌张,依然炽热,但却不再迷茫。于是我猛然发觉,原来在磕磕碰碰的匍匐前行中,我们偷偷地长大了。知道有些东西不是努力就可以,所以选择了放弃,知道最终拗不过生活,所以选择妥协。
你看,我们最终都变得好柔软,再也没了一意孤行的冲动,可我们也变得好没用,连失败了再来一次的勇气都没有。
02.
你一定还记得吧,小时候写作文,作文题目叫做《我的梦想》,那时候的我们多张扬,什么都敢想。
记得最清楚的是我的发小肖肖,他说他长大以后要当一个发明家,研发出一种可以变形的车,比变形金刚还要厉害,可以缩小成一块糖,装进口袋里,也可以在遇到危险时,变成一座山那么大。
后来,他长大了,就去卖保险了。
说童言无忌大概是给自己最好的台阶吧。可那些可以肆无忌惮做梦的岁月,却是一生再也无法重来的真实。
我曾经问过他,现在的日子是你想要的吗?
他摆摆手,自嘲的笑了笑,回答我说:“哪有什么想不想要的,日子不都这样嘛,好好活着就行。”
你忘了你小时候还说要当发明家呢。
他笑的更大声了:“你可拉倒吧,如果说非要有梦想,那我的梦想就是有钱。”
我忽然想到我之前在文章里写过的那句:年轻的时候,我们可以为了梦想抛头颅,洒热血,但长大以后,我们为了钱,可以放弃梦想。
我不觉得庸俗,只觉得有些许悲凉。
他跟娜娜一样,不再对梦想抱有任何期待,你问他梦想,他只会想到,还有半个月才发工资,可明天就要交房租了怎么办?
我们终会在日复一日的挣扎里,融入生活的柴米油盐。年轻的时候总想着去改变世界,长大了却发现,哪怕只是不被世界所改变,就已经需要用尽全身的力气了。
大概初心才是这世上最美好的东西吧,但守住初心谈何容易?
所以我们会一遍遍地打碎自己,然后再重新组合,不是自己想要的,但却是最适合在这世上生存的。
在这一过程里,我们会逐渐意识到自己的渺小和不足道,这一意识就是认识世界的开始,在此之后漫长的一段时光里,我们竭尽全力说服自己与这世界握手言和,哪怕头破血流,哪怕怀疑人生。
这是成长必经的路程,而和解了,就长大了。
所谓长大,不过就是逐渐变得柔软的过程,依然有壮志和野心,却不再盲目;依然有底线和坚守,却不再冲动。
少了些戾气,多了些温柔。
可这样的我们,活的好累啊,带着面具的八面玲珑,终究不是我们想要的肆意人生。
03.
还记得电影《缝纫机乐队》里那个被拆掉的大吉他吗?
如果一个人变成了自己曾经最讨厌的人应该恭喜的话,那程宫为什么会在大雨中痛哭失声?广场的大吉他是他们一直守护的摇滚梦,而如今他为了开发商的一百多万,选择了拆掉它。
梦想就值100万吗?如果是,你为什么要哭?
乐队的每一位成员,满心绝望的看着那个被拆掉的大吉他,我理解他们彼时内心的挣扎,就像理解在现实面前千万次妥协的自己。
其实每个人的心中都曾有一把大吉他,那把吉他,叫做梦想,但我们没办法,只能放弃他。
在我们食不果腹,衣不蔽体的时候,也曾挣扎,但挣扎过后,就无力了。
无力之后开始妥协,罢了,梦想不要了,只想要钱。于是,衣食足,却再也找不到幸福,因为学会了生存,就再也不会生活。
这是我们年轻时,活该经历的狼狈。
那么,能不能像电影中的主唱胡亮一样,即使艰苦也不气馁,即使挫败也不言弃,几十年如一日的坚持,将梦想刻在心里,付诸在行动里?
能不能像乐队中那位年龄最大的爷爷一样,即使已长满白发,也要用全身的细胞诉说着年轻?
一个须臾老人尚且可以追梦,而我们怕什么来不及呢?
要知道,最重要的从来都不是梦想何时开始,而是开始以后,就别再结束。
唯有如此,才会永远年轻,唯有如此,才是不枉此生。梦想不灭,心将永远不亡。
04.
黑格尔告诉我们:存在即合理。
每一个人或者每一个事物都有其存在的价值,可以不喜欢,但却不得不尊重。
那既然如此,何不选择一种酣畅淋漓的活法呢?
无论你如何策马奔腾,都是独一无二的风景,不必在意别人异样的眼光,这一生并不长,希望你只留给自己,留给漫长而又不断精进的修为里。
在此之前,一定不要允许自己过一个差不多就行了的人生。
好的人生,差一点都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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