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药品执行“免税”政策。药品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涉及民生的大事,关乎着人们的健康,应当给予免征增值税的待遇。羊毛出在羊身上,从药品上征税,最终依然是病人买单,无形中增加病人负担。
2、放开药价,推行药厂自主定价。保障了药厂适当的利润,这样就可以避免廉价药、孤儿药断药的风险,提高药厂生产药品的积极性。
3、药品流通推行“两票制”。药品从药厂卖到经销商开一次发 票,经销商卖到医院再开一次发 票,执行“药厂-经销商-医院”的三级药品流通途径,取消医药代表,尽可能减少流通环节,进一步降低药价。
4、医院推行“零差价”。医院不赚药品一分钱,经销商卖多少钱给医院,医院就卖多少钱给病人。
5、提高诊疗费(挂号费等)、检查单医院间互认。这样医生才能靠技术和知识更好服务病人,体现“多劳多得,按劳分配”的原则,而不是随意给病人开很多无用的药和检查,靠药品和检查来保证医生的收入。检查单医院间互认,避免病人重复检查。医护人员免征“个人所得税”,医护工作是崇高的事业,理应受到全社会的尊重。
6、用“社会保障卡”看病。住院及门诊,要用社会保障卡进行结算,为了避免来回报销折腾,能直接医院报销的,就直接在医院报销。
7、民办医院享受与公办医院同等待遇。很多人在民办医院治疗无法享受医保报销待遇,无疑增加在民办医院治疗的病人负担,“不管黑猫白猫,捉到老鼠就是好猫”,同一个病种,公办医院能报销的,民办医院也应该给予同等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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