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丘姓某女子
有奖征文“初恋故事”入围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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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无法入眠,播放列表循环到《儿时》,我随手把它分享到朋友圈。隔天起床时看到一大群朋友点赞。我顺着消息通知的列表往下拉,看见林阳的头像。
这首歌的最后一句歌词是“还以为自己多伟大,写了诗不敢递给他。”
我突然想起,当年我写的情书也没有递给他。
我第一次见林阳是在高二的走廊,那天我是值周生,结束工作的时候校园里所剩的人寥寥无几。我坐在离教室门最近的课桌上等简霓下来找我。
忍无可忍冲出教室时,刚好看见林阳。我们之间的距离不足10厘米。他急刹车才没有撞上我。
我往后退了一步,落在他身后的天空一下子映入我眼中。青灰色的白云边隙透出红橙色霞光,很常见的黄昏时刻。却像瞬间把我慌乱的心跳裹了进去。
柔软的、温热的像落入嘴角的棉花糖。
我强装镇定的退回教室坐在座位上,颤抖着手给简霓发信息。
——我可能要完了。
心跳声像是海浪顷刻间拥抱我,溅起的水花一个一个冒着粉色泡沫。
我从朋友手中辗转几回拿到林阳的QQ账。
第一次给他发信息那天是月度考试的前一天。我缩在床上光是加不加标点符号就折腾的我够呛,按下发送的指尖颤抖的冒汗。
——你好,明天考试加油。
——好的,你也是。
我抱着手机兴奋的在床上滚成带蜜糖的维尼熊。
——……你是?
——我是来自北方的狼。
一激动把心里的话敲在屏幕上,我赶忙删除,把自己的名字发过去。
然后一把把手机塞进被窝里,从床上蹦下来,火急火燎的拿着水杯跑到外面给自己倒了一杯水。一鼓作气喝光才一蹦一跳的跑回被窝,小心翼翼的打开手机。
——啊,你好。
林阳回我。
我再次滚成甜腻腻的熊。
后来,我们成为朋友,我曾旁敲侧击的问过他。
他说:“那其实不是我第一次看见你的名字,你之前在校报上登过一篇文章,我觉得写得很好。”。
那是我第一次觉得,我的喜好会带给我莫大的惊喜。
他觉得我写的文章很好,四舍五入就是他觉得我很好啊!
高三我在四班,他在一班,我们占领着一楼的头和尾。但所幸我们这一层楼的饮水机安装在一班旁边的角落。
高三的课间总是睡倒一片,但几乎每个课间都可以看到我拉着简霓迅速绕过长长的走廊再以龟速,缓慢的走过林阳的教室。我从窗外看进去可以看到各种姿态的林阳。
他抱胸靠在后桌上和前面的男生说话,他咬着笔帽低头在演算纸上写写画画,他枕着双手侧着脸靠在课桌上睡觉。
每一个模样都带着让我心里兵荒马乱的能力。从窗户偷溜进去的清浅天光摔碎在他双肩上,脸上毛茸茸的像裹上一层金边。
- 2 -
我喝水少,装水的速度都来不及看人一眼,所以开始来回帮别人打水。终于在第三回合碰上了刚打完篮球的林阳。
他浑身冒着热气往我身边一站,我的脑袋就像迅速进行系统维修的电脑一样。他身上的热气不断往我身上飘,热的我耳尖发烫。
我余光刚瞄见他被汗水打湿的刘海时他突然侧头看我。微微一愣,勾嘴笑了。
“好巧啊。”
我拿着瓶子的手一抖,低头应了声“嗯,好巧。”。
能不巧吗,我这来来回回的距离都够往操场上撒丫子奔跑好几个回合了。
但是,林阳听不见我内心里的声音,所以他抹了把汗津津的脸,对我晃了晃手中装满的杯子,转身走进了教室。
简霓在一旁笑的喘不过气。
我所有的勇气都出现在没有看见他的前提下,每当他双眼看着我,我就像迅速漏气干瘪的氢气球,缩成一团看不见形状的塑料团子。
口语考试那天,一班的考试安排在我们班后面,那天是林阳的生日。我抓耳挠腮一番后买了块手表,只是带着小心思买了情侣手表中男方的那一块。
因为考试的原因大多数人都挤在了多媒体教室,考完的学生也已经背着书包飞奔回家。
简霓站在门口帮我把风,我缩着身子溜进一班教室,把礼物小心翼翼的塞进林阳的课桌抽屉,连带着看了好几眼他课桌上手写的课程表。
我希望他的人生都是“意料之中”和“虚惊一场”,我想把所有的祝福都给他。
隔天晨会,我拉着简霓排到队伍的后面,踮起脚尖视线穿过中间好几排的队伍往左侧看。
林阳站在队伍的末尾,正和前面的女生聊天。齐肩短发的女孩抬起头好气又好笑的伸手往他手臂上拍了一下,林阳笑着往后缩,我晃了下神,看见她纤细的手腕上带着我送林阳的那块手表。
这个世界上只有你觉得宝贵的东西才会藏起来不让人知晓分毫,就像我喜欢他这件事,我光是想起都害怕它会从眼睛里跑出来。
但林阳不是,准确来说我对于他来说不是。
晚自修结束的时间是十点,但林阳总是拖到很晚才回宿舍。我努力拖慢收拾书本的动作,在简霓催促时才加快速度。我偶尔会假装漏带水杯,借机跑回教室再碰巧撞上林阳和他一起走回寝室。
我跑回教室的时候遇到同班的女生,我冲她笑拿起水杯关门,转身却愣在原地。那天的风在我记忆里特别凉,吹动窗外的树叶带着细微的唰唰声。
我看见林阳等在教室门口,在她走过时和她打招呼,同她一起绕过转角消失在我眼前。我握紧手中的水杯,连安慰自己的话都说不出来。
林阳在看见她时亮起的双眼,和我看见他时如出一辙,眼睛是无法撒谎的,所以我没办法安慰自己。
我吸了把鼻子。想起林阳因为礼物发信息跟我道谢时的语气,礼貌而疏离。就像我脚下踩碎一地的苦涩和眼泪,带着凌迟的疼痛。
- 3 -
我最后一次见林阳是在毕业典礼结束后,他在过道上和隔壁班级的同学打水仗。那时候的我们已经很少联系。
我那时候胆小又平凡,喜欢他是我做过最勇敢最伟大的事情,但喜欢让人强大也让人卑微,他眼睛里有无数星星,而我眼里只有他这一颗,他眼角眉梢都可能顾及不来。
我站在教学楼的二楼,从高处看着他把湿润的袖口往上折,笑着转身把漫天水花砸在同桌的胸口上,笑出眼泪。
我突然觉得喜欢他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他让我觉得自己像是守着宝藏的巨龙,孤独也英勇。
我跑回教室,一把拉住简霓,“你能帮我拍个照吗?我想跟林阳合照。”
林阳在朋友堆里被简霓叫出来,伴着唏嘘的起哄声冲我笑。我却像初见他时,忍不住紧张的往后退了一步。
“哎,你往左边靠一点”
简霓拿着手机冲我抬抬下巴,尾音带笑。
我刚往林阳身边靠近一点,心跳的声音就被放大好几倍,我忍不住握紧手冲镜头笑,他体贴的微微侧向我,带风的衣角碰上我握紧的手臂。
我喊他,“林阳”。
他回头看我。
我的眼睛在说,“喜欢你”,开口却是“前程似锦”。
高中毕业后。我曾经梦见过林阳。梦里面17岁那年的我红着脸给他写了一封很长的信。
“你知道吗?我频繁的路过你窗边只是想往里面看你一眼。”
这是信尾的最后一句。
但我没有等到他的回信,梦就醒了。
隔天我把这个梦告诉简霓,她在取笑我后,突然恍然大悟,有一年暑假,她在学校附近的奶茶店遇见过林阳。她下意识的喊了句我的名字,却发现我没在旁边。
我笑着说:“你是不是心里有阴影啊。”
“或许是吧。”
“但他突然回头看了我一眼。”
我按在手机屏幕上的手指一僵,片刻就把手机用力按进手心。
我那时候多喜欢他。
往返教室打水不是因为口渴,是因为他。
绕跑道过操场不是因为篮球,是因为他。
返回教室不是因为忘记东西,是因为他。
体转运动回头不是因为认真,是因为他。
我多喜欢他啊,即使过了这么多年,知道他听见我的名字时会回头,我的胸口还是会发烫。
我只是看了他一眼,他却让我往后看得每一部青春片都有他的影子,都有我为他流的泪为他红的脸。
他或许知道也或许不知道,我曾经恨不得把这份心意捧在手心里送给他。可是,后来我一点都不想把我的宝藏告诉他。
那些缝进我身体里带着冗长粘稠的喜欢,那些揉碎在少年时代隐忍的暗涌,都是只属于我的,柔软的秘密。
他所在的城市今天是阴天,但我希望他的人生永远是多云转晴,我希望他永远是我十七岁那年,眼睛里的少年。
- end -
编辑推荐:
看到这篇文的时候,我想到了自己曾经暗恋的人,不敢直视他的眼睛,不敢告诉他自己的心意,只想远远看着他,思来想去他今天做的事。
作者文笔很好,描写得也很细腻。那些暗恋的小细节写得都特别深刻。我想,很多人都在十六七岁的时候喜欢过一个人吧,你不敢告诉他,把他放在心里小心翼翼。暗恋,是甜蜜的,或许只要你能看见他,他的每一个动作,每个表情都能在你的心里泛起细微的涟漪;暗恋,也是苦涩的,没有办法让他与你感同身受,没有办法坦荡荡的和他并肩。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变成强大的巨龙,外人看不透,但只有自己知道,我们的柔软给了我们的宝藏,那份岁月里值得去珍惜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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