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陈同学大斌去世时,媳妇怀孕7个多月,任凭公公婆婆跪在面前,也没有生下这个孩子,而是狠心引了产,连一点念想都没有给老人留下。
同学大斌,1996年毕业后分配在基层事业单位上班,1999年结婚,媳妇也是同单位的。小伙子非常聪明,八面玲珑,在单位人缘很好,只有一个缺点,就是喜欢喝酒。2001年,他媳妇怀孕7个多月的时候,大斌喝酒后驾驶摩托车,被路口飞驰而过的大车当场撞死。
下葬当天,老陈等同学们都去了,大家分工搀扶着大斌的爹娘,两位老人都成一滩泥了,想想只有这一个儿子,中年丧子,这是人间多么悲惨的事情啊。媳妇因为怀孕,娘家疼自己的姑娘,没有让她出席葬礼。这个时候大斌的父母虽然悲痛,但是应该还是欣慰的吧,因为知道虽然儿子没了,起码留下了自己的骨血。
完成丧事后,老俩就拖着疲惫不堪的身子,去了儿媳妇娘家,想把儿媳妇接回家待产。儿媳妇只知道哭,老俩从亲家母的闪烁其词之中听出来端倪,这个孩子怕是不好留。老俩跪在儿媳和亲家面前痛苦失声,大体意思是:生前儿子儿媳感情非常好,我们老俩就这一个儿子,只要生下这个孩子,我老俩负责抚养,绝不连累儿媳以后的生活,这也是我老俩以后活着的奔头儿啊,要不然我们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但是亲家的思路非常清晰:话虽然是这样说,但是孩子只要生下来,就是他妈一生割不断的牵挂呀,说不影响我闺女的生活,那可能吗?为了我闺女一辈子的幸福,长痛不如短痛啊!
最后到底还是引了产,是个男孩,当时他媳妇应该也是经历了激烈的痛苦的心理斗争吧?后来隔了2年,又找了对象,生了个女孩,现在生活的非常幸福。
大家说大斌媳妇做的决定对不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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