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动量定理和牛顿运动定律存在着内在的联系,我们可以从牛顿定律出发,分析实验事实得出冲量和动量的概念,也可以用其它方法直接从实验过程导出。
例如,对于同一辆车,我们先用一个较小的力从静止推它,使达到某一速度,测出所用的时间;然后,再用一个较大的力推,测出达到同样速度,需要多少时间。这样多次实验的结果表明,当使物体从静止达到一定的速度时,不同的作用力和所需的相应时间的乘积(Fdelt)是一个恒量,物理学上把力和力的作用时间的乘积定义为冲量。
再对质量不同的静止小车,用相同的力作用相同的时间,即小车受到受到同样的冲量,实验结果,它们得到的速度不同,质量大的物体所达到的速度小于质量小的物体所达到的速度。定量测量表明,在同样的冲量作用下,质量不同的物体所达到的速度虽然不同,但质量和速度的乘积(mv)是恒量,物理学上把质量和速度的乘积定义为动量。
需要指出的是,打击、碰撞中相互作用的冲力不是恒力,是变力,一般用平均作用力F横表示。然后结合牛顿定律引入。考虑到学生对冲量和动量概念理解上的困难,我们应该多列举一些日常生活中的实例,引导学生进行定性解释,以巩固和应用所学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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