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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业务流程与税收的关系(合同控税)

一、合同、业务流程与税收的关系

(一) 企业税收的三大环节:产生环节、核算环节和交纳环节

从以上图所示的含义来看,可以得出两个结论:

一 是企业的税收不是财务部做账做出来的,而是企业业务部门在做业务时做出来的;

二 是合同、业务流程与税收的关系是:合同决定业务流程,业务流程决定税收,合同在降低企业税收成本中起关键和根本性作用。

因此,企业必须重视业务过程中的合同在控制税收成本的重要意义,凡是要控制和降低税收成本,必须正确签订合同。

(二)降低税负的源头:合同签订环节

企业的税收产生环节在于业务过程中,而业务过程往往是由经济合同的签定决定的。即合同决定业务过程,业务过程产生税,只有加强业务过程的税收管理,才能真正规避税收风险。因此,企业税务管理要从经济合同的签定入手,也就是说,企业税收成本的控制和降低要从经济合同的签定开始,经济合同的签定环节是企业控制和降低税收成本的源头所在。

企业应重视日常涉税交易合同的签定和审查,使企业真正节税。企业在开展生产经营时,会与外部或内部的法律主体签定各种各样的合同。一份合同,不仅涉及法律问题,也必然涉及财税问题。不论何类经济合同,合同条款内容必会涉及合同主体一方或双方的纳税义务,稍有差别,财税结果差异可能会很大,面临的法律风险也会有所不同。

二、合同控税的三大缘由

(一)缘由一:合同与企业的账务处理相匹配

账务处理与合同相匹配的含义是:合同与账务处理相匹配。如果企业的账务处理与合同的约定不匹配,则账务处理要么出现错账,要么出现假账。

企业在控制税收风险,防范税务稽查的策略是一定要做到合同与账务处理相匹配。

(二)缘由二:合同与企业的税务处理(税务处理在实践中主要涉及到企业交多少税和什么时候交税两方面)是否相匹配

合同与企业的税务处理相匹配的含义是企业交多少税和什么时候交税,必须与经济交易合同相匹配,否则,企业要么多交税;要么少交税。

(三)缘由三:合同与企业发票开具相匹配

合同与发票开具相匹配”有两层含义:

一是发票记载标的物的金额、数量、单价、品种必须与合同中约定的金额、数量、单价、品种相一致;

二是发票上的开票人和收票人必须与合同上的收款人和付款人或销售方和采购方或者劳务提供方和劳务接受方相一致。

如果票据开具与合同不匹配,则要么开假票,要么虚开发票。

1、合同与票据开具不相匹配的风险:不能 抵扣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合同与票据开具不相匹配,在实践中主要体现为以下几方面:

(1)合同中的销售方、收款方和发票开具方不是同一个单位;

(2)发货方、收款方、发票开具方不是同一单位;

(3)劳务提供方 、收款方、发票开具方不是同一 单位。

实践中出现销售方、收款方、发票开具方不是同一个单位,从而导致不能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金的几种情况。

情况一的涉税分析:

图中显示:销售方、收款方是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方(供应商),开票方是一般纳税人的销售方(供应商),出现了销售方、收款方与发票开具方不是同一单位的情况,采购方不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金,而且该张40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情况二的涉税分析:

图中显示:收款方、销售方是一般纳税人的材料供应商总公司A,发票开具方是总公司A的分公司B,出现了销售方、收款方和开具方不是同一个单位的情况,采购方获得的一张1000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金,而且该开票行为是一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情况三的涉税分析:

图中显示:收款方、销售方是一般纳税人的材料供应商A,发票开具方是与公司A同一老板的材料供应商B,出现了销售方、收款方和开具方不是同一个单位的情况,采购方获得的一张200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金,而且该开票行为是一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情况四的涉税分析:

图中显示:发票开具方、销售方是一般纳税人的材料供应商A,收款方是一般纳税人的材料供应商A的法人代表,出现了销售方、收款方和开具方不是同一个单位的情况,采购方获得的一张200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出现票款不一致的情况,不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金。

2、采购合同中材料费用与运输费用的开票技巧

第一、如果采购方要获得销售方开具的材料款和运输费用一起的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应将运输费用打进材料价格,在合同中必须载明“运输费用由销售方承担,并将材料运输到采购方指定的地点”或“供应方免费将材料运输到采购方指定的地点”的条款。不能有“价格含运输费用”或“运输费用是多少”的字样。 (如下图所示)


第三,如果材料销售方A指定承运人C将材料运输到采购方B指定的地点,运输费用由采购方B垫付,承运人C将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给材料销售方A抵扣11%的进项税金,采购方B垫付的运输费用于抵减材料销售方A的采购款,则必须在销售合同中注明:销售方A指定的或委托的承运人C的名称,同时要注明运输费用由材料销售方A承担,采购方B垫付给C的运费用于抵减材料销售方A的采购款。否则C开运输增值税票给A是虚开发票。(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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