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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推行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制度 11月20日起施行

南宁日报客户端讯(南宁晚报记者 凌剑伊)由于网签不及时,房子被“一房二卖”;不及时网签,中介惹大祸……近几年来,随着南宁市房地产市场的急剧升温,不仅商品房市场火爆,连二手房市场也跟着升温。为规范南宁市存量房买卖行为,加强对存量房经纪行为的管理,保障存量房交易安全,促进南宁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11月17日,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下发通知,指出南宁市将全面推行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制度。该政策将从2017年11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据市住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存量房是指已经被购买或自建并取得所有权证书的房屋,是相对于增量房而言的。简单来说,存量房就是二手房。

“实行网签增加了买卖双方违约难度,对中介机构的约束更强。”南宁市某中介人员告诉记者,根据现行政策的操作来看,买卖双方在交易过程中悔约的难度不大。但如果实行了网签备案制度,不管哪一方,悔约的难度都会增加。此外,追究违约责任,网签材料也是有力的证据。通知还指出,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开展网上签约业务情况,将作为该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的重要内容。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的经营活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记入信用信息管理体系;对违法违规的中介机构,按规定取消其网上签约资格。

市住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南宁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已取得权属证书的存量房买卖,均应通过本市存量房买卖网上签约系统(以下简称网签系统)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并接受南宁市住房局负责存量房买卖网上签约工作的指导监督。

根据通知,中介机构在南宁市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应当到产权中心办理网签系统用户入网认证手续,领取登录网签系统的专用密钥。取得入网认证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将通过市住房部门政务信息网向社会公示;房地产经纪机构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产权中心办理用户信息认证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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