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提供劳务收入
1、提供劳务,交易结果能够可靠估计
(1)完工百分比法,完工进度确认:
已提供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
已发生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
(2)成本、收入计算:
本期收入=劳务总收入×期末完工进度-以前期间已确认的收入
本期费用=劳务总成本×期末完工进度-以前期间已确认的费用
(3)会计核算:(“劳务成本”科目,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存货”)
提供劳务
借:劳务成本 【实际劳务】
贷:应付职工薪酬
确认收入,结转成本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计算收入】
借:主营业务成本 【计算成本】
贷:劳务成本
2、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可靠估计
(1)不能采用完工百分比法
(2)确认收入: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金额
(3)结转成本:实际发生的成本
会计核算:
借:预收账款 【预计得到补偿的金额】
贷:主营业务收入
借:主营业务成本 【实际发生的成本】
贷:劳务成本
3、提供劳务,和销售商品混合业务
两者能够区分,且能够单独计量的,应分别核算。
两者不能够区分,则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4、授予客户奖励积分
(1)把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确认为递延收益;
(2)把取得的款项,扣除奖励积分确认的递延收益,确认为销售or劳务收入。
(3)满足条件时,把奖励积分确认的递延收益,确认为收入(先进先出法)
确认收入= 递延收益科目余额×(被兑换的积分数额 / 预期将兑换的积分总数)
5、特殊劳务交易的核算
原则:
提供劳务之后,确认收入;
提供劳务之前收到的款项,确认为预收帐款。
三、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1、一次性收取使用费(卖:主营业务收入)
不提供后续服务的,应视同销售该项资产,一次性确认收入;
提供后续服务的,应在合同规定的有效期内分期确认收入。
2、分期收取使用费(租:其他业务收入)
应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方法,计算确定的金额分期确认收入。
四、建造合同收入
1、收入组成
初始收入;
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双方需要达成一致)。
2、成本组成
相关直接费用、间接费用
差旅、投标费(合同很可能订立的)
处置残余物资取得收益,冲减成本
注:行政部门管理费用、制造企业销售费用不计入成本
3、收入、费用的确认
(1)结果能够可靠计量:完工百分比法
(2)结果不能可靠计量:
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应确认收入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主营业务收入
合同成本不能收回,不应确认收入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3)预计的合同收入
如果建造合同的“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应提取减值准备。
合同完工时,将提取的减值准备,冲减合同费用
(4)会计核算
发生成本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汇集成本】
: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
收到结算款
借:银行存款
贷:工程结算 【工程结算】
期末成本、收入、毛利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计算毛利】
主营业务收入
计提减值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存货跌价准备
工程完工
借:存货跌价准备
贷:主营业务成本
借:工程结算
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合同毛利
4、BOT与BT业务
(1)建造期间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间接费用
贷: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累计折旧、应付利息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贷:工程施工——间接费用 【分配间接费用】
(2)建造合同收入、合同的成本确认
合同总收入= 授予方应支付的合同价款 + 特许经营权(收益权)的公允价值
借:主营业务成本 【按比例结转】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贷:主营业收入 【按比例结转】
(3)工程结算
支付价款: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工程结算
特许经营权:(无形资产随工程进度,同步确认)
借:无形资产 【按比例结转】
贷:工程结算
注:所建的设施不能作为公司固定资产,应作为一份使用权(无形资产)
(4)工程完工
借:工程结算
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合同毛利
五、费用和利润
1、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
2、利润:
营业利润=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投资收益
利润总额= 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净利润 = 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
营业外支出: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债务重组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盘亏损失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