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取号:bo14-04-2010-000016 发布机构:县建设局 生成日期:2010-8-20
一、 县招商局报名、论证,准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规划选址:提供项目论证意见、申请、平面规划图、招商合同、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土地使用证明等材料,出具选址意见。
三、土管部门办理征收、预审、报批等土地手续。
四、计划局办理立项手续,同时办理环评。
五、建设局城建科组织规划评审,省市专家参加,建设单位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规划方案。在以后的建设中必须严格按照规划执行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指标。
六、建设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到市建设局双审办公室进行图纸双审。
七、 土管部门办理土地证件等手续。
八、带双审后施工图纸到建设局城建科审核,在审批中心建设局窗口开具报建审批表,并交纳相关建设规费。
九、 建设局墙改节能办办理墙改节能手续。
十、带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审批表办理质检、监理、招投标、环保、消防、抗震、人防、园林绿化、气象等相关手续。
十一、建设局城建科办理规划建设许可证,基建科办理施工许可证。
十二、交回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审批五联单,施工放线,施工单位填写工程放线验线表。
十三、质检、监理贯穿施工全部过程。质检做好工程材料质量检测;监理代表甲方做好施工质量把关;墙改节能做好墙体禁实、节能建设把关、节能材料备案。
十四、验收:先进行基础和主体验收、最后取得节能建筑认定证书后,再由质监、规划、安监、消防、环保、气象等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并最后验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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