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大学》
45.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此之谓民之父母。
译文:老百姓喜欢什么,当权者就喜欢什么;老百姓厌恶什么,当权者就厌恶什么,这样才称得起是老百姓的父母官。
解析:先哲们的君民同心的新观念,在封建帝王私家统治下的时代,是很难得、很可贵的。同时也是对封建统治的大胆、有力的挑战和冲击。时代发展到当代,此观念仍具有积极意义和鲜活的生命力。无论治国、治市、治乡,执政者的方针、政策制定的依据和基础,都应当是为民所需,都应从维护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这样,才能使国家繁荣昌盛,人民安乐富足。
执政者要时时想着人民,要处处为人民。 (责任编辑:中国历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