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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资治通鉴·周纪二》 (三)

臣光曰:夫信者,人君之大宝也。国保于民,民保于信。非信无以使民,非民无以守国。是故古之王者不欺四海,霸者不欺四邻,善为国者不欺其民,善为家者不欺其亲。不善者反之:欺其邻国,欺其百姓,甚者欺其兄弟,欺其父子。上不信下,下不信上,上下离心,以至于败。所利不能药其所伤,所获不能补其所亡,岂不哀哉!昔齐桓公不背曹沫之盟,晋文公不贪伐原之利,魏文侯不弃虞人之期,秦孝公不废徙木之赏。此四君者,道非粹白,而商君尤称刻薄,又处战攻之世,天下趋于诈力,犹且不敢忘信以畜其民,况为四海治平之政者哉!

半民:司马光这里反复强调“信”的重要性。强调了虽处“处战攻之世,天下趋于诈力”,他们仍能坚持不忘信用,难能可贵。现代社会,很多人更加趋炎附利,更加喜欢灵活多变,嘲笑坚守“抱柱之约”的尾生的迂腐的近乎愚蠢。不知道今天的众人想过没有:人人都去因为眼前利益而不去坚守契约、信用,那么别人和你的许诺,你要长上几个心眼呢,我们的社会运行的成本又会增加多少呢?我们在诅咒“假冒伪劣”时候,我们是不是其中的一员呢?所以,今天所谓“太平盛世”的市场经济社会是更加需要“信”的。

这一段主要是讲的商鞅变法,然而司马光却在评语中只强调了“信”对于治国的作用,似乎刻意在隐瞒些什么,是的,“信”固然重要,“变”对于治理国家,难道就不重要了吗?如果统治者依然故我,抱残守缺,我们还将在“刀耕火种”“燧木巢树”“鸡犬相闻”的所谓盛世的“三皇五帝”时代徘徊,那么社会如何进步,人民如何富足啊。王安石变法,固然在手段上有不可取甚至是错误的地方,但守旧因循总不是国家进步之道,所以,从根本上说,我不赞同司马光这点,更不赞同这种回避、抵消历史的做法。

商鞅虽“称刻薄”,但加上“尤”字,似不公平。商鞅诛杀反对新法者,史称“渭水尽赤”,似乎刻薄,然而,他是依法行事,并没有违法而杀人;从另一角度讲,那时候,守旧反对的势力是多么的强大,吴起楚国变法,赵武灵王“胡服骑射”等等都可以作为旁证,不杀人,变法能推行下去吗?还有,甘龙等张口圣人,闭口民安,真的是大公无私的“圣人”吗,不就是所谓“既得利益集团”的代表吗?圣人如果只代表“既得利益者”,不代表“最大多数”,他还是圣人吗?现实的“民”真如他们所言的“安”吗?

曹沫之盟:齐桓公许与鲁会于柯而盟。桓公与庄公既盟于坛上,曹沫执匕首劫齐桓公。桓公左右莫敢动,而问曰:"子将何欲?"曹沫曰:"齐强鲁弱,而大国侵鲁亦甚矣。今鲁城坏即压齐境,君其图之!"桓公乃许尽归鲁之侵地。既已言,曹沫投其匕首,下坛,北面就群臣之位,颜色不变,辞令如故。桓公怒,欲倍其约。管仲曰:"不可,夫贪小利以自快,弃信于诸侯,失天下之授,不如与之。"于是桓公乃割鲁侵地,曹沫三战所亡地尽复于鲁。《史记·刺客列传》

伐原之利:晋文公伐原,与士期七日,七日而原不下,命去之。谋士言曰:"原将下矣,师吏请待之。"公曰:"信国之宝也,得原失宝,吾不为也。"遂去之。明年复伐之,与士期必得原,然后返,原人闻之,乃下。卫人闻之,以文公之信为至矣,乃归文公。《韩非子·外储说左上》

虞人之期:见《资治通鉴·周纪一》,此前已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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