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初,武官的设置和品级。明朝时期的武官从...
明初,武官的设置和品级。
明朝时期的武官从中央到地方、基层的军事机构依次是:五军(中军、左军、右军、前军、后军)都督府(中央)、都指挥使司(省级)、卫(府级)、千户所(州)、百户所(县)。
都督府设左、右都督(正一品)、都督同知(从一品)、都督佥事(正二品);都指挥使司长官是都指挥使(正二品)、都指挥同知(从二品)、都指挥佥事(正三品),长官之中有一人统司事称掌印,分管事务的称佥书;卫的长官是指挥(正三品)、指挥同知(从三品)、指挥佥事(正四品);千户(正五品);百户(正六品)。相比之下,要高于和他们共事的文官:兵部尚书正二品;省布政使从二品,按察使正三品;知府正四品;知州从五品;知县正七品。
明朝都司卫所制度,每都指挥使司(都司)设若干卫;每卫5600人,下设5个千户所;每千户所1120人,下设10个百户所;每百户所112人,下设2总旗;每总旗50人,下设5小旗,每小旗10人。
在军职中都指挥使司还设有:经历(正六品)、都事(正七品)、断事(正六品)、副断事(正七品)、司狱(从九品);卫还设有:镇抚(从五品)、经历(从七品)、知事(正八品)吏目(从九品);千户所还设有:副千户(从五品)、镇抚(从六品);百户所还设有:试百户(从六品)、总旗(正七品)、小旗(从七品)。
经历、都事是负责文书的官员,镇抚(无狱事管军)、断事、司狱则是负责刑狱的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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