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迅猛发展,以互联网为手段发展出来了各种商业模式,比如淘宝、天猫、京东、腾讯等等。虽然互联网商业模式在中国得到了迅猛发展,一直以来,我国专利法对商业模式的保护比较谨慎,把控比较严格。没有专利的保护,一般人创业者付出心血推出的商业模式往往都会被抄袭,甚至遇到巨头的抄袭和围堵,很难有机会生存和发展。
今天(2016年10月28日),国家局发布的《审查指南》修改草案,给创业者带来了新的机会,从趋势上看,对商业模式的保护将是一个巨大的机会,商业模式将迎来专利保护的春天!
我们来看看修改草案的内容之一,如下图所示:
从上述修改草案来看,对于商业模式的保护已经逐步放开,无论涉及金融、保险、证券、租赁、拍卖、投资、营销、广告、经营管理等领域的哪种商业模式创新,只要商业模式能够与技术特征结合,产生有益效果,比如这些新商业模式市场运行效果好、用户体验佳,提升了资源配置和流动效率,节约了社会成本,增进了社会福利,都可以纳入专利保护范畴。一个商业模式,如果能够很好融入专利保护,创业过程中就不再担心别人对商业模式的抄袭!!!
我们再来看看修改草案的内容之二,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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