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为什么对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加大处罚的起因在官方媒体上已经阐述得很多了,在这里我不再罗嗦,咱们按照毛主席他老人家的思想直接一、二、三的开展一下批评与自我批评吧。
第一,过马路翻护栏这事咱们真的不能干了。虽然是极个别人的行为,而且在翻的时候也是左顾右看觉得安全了才翻,但是翻护栏时男人易扯蛋,女人易走光,翻不巧卡了脖子还会出人命,真的很不安全。
关于翻护栏,我用了“极个别人”做前缀,是因为有记者说泰城有地方10分钟有20多人翻护栏,以此证明泰城行人违法的普遍性,我不同意这种说法。我是整天在大街上转悠的,在我看来,泰城市民和游客的的安全意识和素质没有那么低,绝大数的人和绝大数的路段没有记者说的那么“烂”,为了迎合官方有必要这么主观的、不遗余力的贬低自己的父老乡亲吗?一个路段出现这种情况只能说明此路段行人过街设施设置不人性化,标识不清,引导不到位,这不是行人的问题,这是管理部门的问题。
第二,路口过马路看信号灯这事咱们要认真严肃起来。路口的人行横道灯是马路上为数不多的为行人着想的信号指示,我们要好好利用好好珍惜。路口是交警蜀黍待得最多的地方,在人家眼皮底下咱们都不听话,人家就会认为咱们到哪都不听话,就会把火都撒在咱们身上,所以路口过马路要在交警蜀黍面前表现好一些,严格按照人行横道灯指示通过路口。没有人行横道灯或者灯坏了的,咱们就看清楚汽车的信号灯,确保安全再通过。
同时,人行横道灯为绿灯时,走在人行横道上的行人拥有绝对的路权,面对右转和左转的汽车(如下图),我们应该像交警蜀黍一样大胆的抬起左手,做出停止手势,要让汽车驾驶员学会在人行横道前减速停车。一味的避让,只能纵容一方,互相让才能让出文明,不能让自以为是的驾驶员以为我们行人好欺负了。
第三、乱穿马路这事咱们要分门别类的说说。马路上的乱意味着安全隐患的增加,大家应该尽量的去走人行横道,当我们都去这样做的时候,人行横道上的人才会多起来,人一多,力量就大,人行横道线才能引起汽车驾驶员的注意,才能让汽车驾驶员感受到行人的团结和震慑。在远离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上我们同样要理直气壮的抬起手,向汽车驾驶员说停。
现实中,有些道路上,管理部门忽视了我们过马路的需求,没有按照实际需要和标准施划人行横道,像岱道庵路北段、文化路中段都是超过600米没有一条人行横道线(国家标准是不低于150米),这样的路段上我们只能是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乱穿”马路。但“乱穿”也要有安全准则,要确保自己的视线宽阔,请记住,你看不到汽车状况的时候,汽车驾驶员也看不到你的情况。最常见的就是在车流中穿行以及在较高车身的车辆(如公交车)前方过马路,俗称“鬼探头”(下面图示),很容易让正常行驶的汽车驾驶员措手不及,这也是他们说我们行人不守规矩主要原因之一。
第四、走路要走人行道这事咱们要视情况而定。泰城现在很多道路两边都有护栏,也都有人行道标识,这样看起来美观、整齐,也很安全,路况好的人行道我们自然会去好好走。但是,我们也不得不面对一些无奈的情况(如下图)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