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邦谟(148?~1566):字舜俞,号松泉。重庆垫江人。正德三年(1508)进士,授户部主事兼户部考功稽勋、德州仓正等职,掌管户口、财赋和官吏考核。因严禁地方官损公肥私,遭人忌妒,被贬为两淮运判。不久,任道州同知,推行“一条鞭法”。历任云南参议,湖广、浙江、江西副使,云南参政,福建按察使,右都御使等职。曾参与、主持平息内乱5次,因镇压太仓盐工秦潘等反抗有功,受到世宗赏赐。嘉靖廿六年(1547)后,历任户、吏、礼部尚书等职。在任期间,查田亩,裕税赋,弥补国库长期亏空;纳群言,拒馈赠,不为权奸左右,深受世宗倚重。权贵忌恨,不断寻隙攻讦,嘉靖三十年(1551)被罢官。晚年居涪州,与杨升庵赋诗唱和。嘉靖四十三年七月去世。
夏邦谟:丙午 戊戌 乙亥 癸未
《三命通会》载有两个夏邦谟尚书八字。此造疑非夏邦谟尚书造。《三命》古本只言“尚书”,未言姓名,古库本中,才言“夏邦谟”。史载夏邦谟生于1485年。而依此反推,此造生于明宪宗成化廿二年十月初四未时(1486.11.8)。夏邦谟尚书的第二个八字,载于《三命通会》“壬申日庚子时”断,八字为:甲辰、丁丑、壬申、庚子。依此反推,生于明宪宗成化廿年[1484]腊月十九日子时(1485.1.14)生。又与史载差两年。八字不确,故不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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