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书
笔划平直工整,是在汉末八分书(见隶书)基础上演变而成
的新书体。这种书体三国时已通行全国,世传魏初钟繇为真书之祖。隋唐以后真书在书法风格上有了新的发展,代表作如智永《真草千字文》中的真书和欧阳询的《九成宫醴泉铭》。真书一直作为正体字沿用至今。
真书
汉字主要书体之一。原称'今隶'、'楷书'、'正书'。产生于汉末,系汉隶省改波磔、增加钩趯而成,至魏钟繇、晋王羲之改变体势、创制法则,隶、楷遂完全分流,别为两体。锺繇《贺克捷表》、《墓田丙舍》,王羲之《乐毅论》、《黄庭经》、《东方朔画赞》等是真书中的极品。
楷书
有两义:(1)指具有法度、可作楷模的法书。(2)指'真书',但亦有人主张'楷书'与'真书'应予区分,近人唐兰《中国文字学》二九章认为'楷书'是隶书、八分之变,而'真书'是参入行书的'八分书'即'章程书'之变,至唐初方合为一体,迄今犹然
正书(正楷)
即'真书'。《宣和书谱·正书叙论》:"在汉建初有王次仲者,始以隶字作楷法。所谓楷法者,今之'正书'是也。人既便之,世遂行焉。于是西汉之末,隶字石刻间杂为正体。降及三国锺繇者,乃有《贺克捷表》,备尽法度,为正书之祖;晋王羲之作《乐毅论》、《黄庭经》,一出于世,遂为今昔不赀之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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