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是法律法规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倾听群众呼声的窗口、体察群众“急难愁盼”的重要途径,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意义重大。
每名公民都有理性表达诉求、依法逐级信访的权利。但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信访人采取蓄意的、过激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限制或禁止的方式,以集访、闹访、缠访、越级形式出现的影响党政机关办公秩序,损害社会治安秩序,恶化地区建设发展环境,妨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等行为。
违法信访行为将受到严厉打击!
日前,临淄区3名越级非访人员被依法行政拘留。
熊某某(男,65岁)、张某某(男,56岁)、杨某某(女,45岁,三人均系临淄区人)因2018年违法建筑被拆除,向临淄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判决生效后,熊某某等人以人民法院判决的赔偿金额低为由,拒不执行有关法律规定。政府工作人员多次向其解释相关政策,熊某某等人拒不听从,多次到各级信访部门上访,向党委政府施压。
2023年1月1日,熊某某等11人拒不听从政府工作人员多次劝阻,进京滞留,预谋到国家信访部门上访,1月3日被劝返,后被公安机关依法立案调查。经调查,2022年12月份以来,熊某某、张某某、杨某某等3人纠集他人,多次谋划进京上访,并筹集资金作为活动经费。2023年1月1日至3日,熊某某等人进京,企图以此为手段向党委政府施压,严重扰乱了信访秩序和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造成恶劣影响。
1月4日,熊某某、张某某、杨某某因寻衅滋事被临淄公安分局分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处罚,其余八人被依法批评教育。
莒县举办“以案释法”普法教育培训
为进一步提升全县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不断规范信访工作秩序,加大依法处置违法信访力度,1月31日、2月1日上午,莒县分别召开“以案释法”普法教育培训城阳街道专场和陵阳街道、店子集街道专场。
培训会议通过“以案释法”方式进行普法教育宣传,引导干部职工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不断强化法律意识,树牢用法治思维的理念,依法按政策处理群众诉求,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自身权益受到公平对待、利益得到有效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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