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国庆节假期从10月1日至10月7日,共7天,这几天的职工加班工资该如何计算?昨日,省劳动保障维权中心提醒,劳动者在国庆节假期给用人单位加班时,要懂得如何计算加班工资。如果拿不到加班工资,劳动者可通过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或拨打12333等方式投诉举报。根据国家安排,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8日(星期日)、10月11日(星期六)上班。7天假期中,10月1日、2日、3日是法定节假日。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且不得以调休等方式代替。10月4日、5日、6日、7日是休息日,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用人单位,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这样的话可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今年有个新变化,因为从4月1日起,全省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其中太原市迎泽区、尖草坪区、杏花岭区、万柏林区、晋源区和小店区等六城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290元提高到1450元。一般来说,用人单位实行的是全日制标准工时。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如果7天都加班,且不给补休的话,应该获得相当于17倍日工资的加班工资。以太原市城区为例,如果劳动者7天都加班,且不给补休的话,加班工资最低为1450元÷21.75(月法定计薪天数)×17=1133.3元。这里计算的是最低值,实际计算时,应以个人月工资标准(不得低于1450元)为基数代入此式子计算。
记者李涛
(原标题:国庆七天加班费至少113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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