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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曹雪芹蒜市口故居(2)
再论曹雪芹蒜市口故居(2)
东方出版社

所谓“嘉庆道光年间”,若以道光皇帝继位计算,则是1821年。据马老先生说:这是太祖为曾祖买的房。假定1821年曾祖是二十岁,那么他便应是1801年生人。马老先生是1916年生人。其间相隔115年。过去都讲早婚早育,一般老人在七八十岁时就可四世同堂,而马家115年期间却只经过马老先生的曾祖父、祖父和父亲三代人,这该如何解释?

  第二,按照马老先生所说的院落情况和房间数量,与十八间(或十七间半)相差甚远。

  马老先生说:该院落最初有前、中、后三个院。前院的临街房“是四间面宽的三层勾连搭房”,若以单层计,即是4间房,中院是10间房(北东西各3间,另有西耳房1间),后院是12间房(北东西各3间,另有西耳房1间,东耳房2间),总共26间房。

  第三,“207号院”过去是一种新兴市民阶层的文化氛围:

  “207号院”过去到处安装、悬挂了写有“端方正直”、“韫玉怀珠”、“富贵荣华”,乃至“日月增光”、“紫气东来”、“静观”、“端宁”、“小憩”等等文辞的屏门或匾额,如此装潢宅院,纯属新兴市民阶层的做法。当贫困市民小有发家,感到生活如旭日东升,万分满足时,便会到处悬挂如上的匾额。至于“端方正直”,也属这种人家的“家风家教”。他们是为了向人们表明:他们的发家不是靠着坑蒙拐骗,而是靠着“端方正直”的品格。

  第四,“207号院”过去的文化氛围与曹家毫无关联:

  上述所有屏门、匾额决不可能是出自书香门第、三品大员,曾受皇帝恩宠的曹寅所为。因为曹家在江南时十分宠荣与富贵!那时曹家有“住房十三处,共计四百八十三间”,来到北京后,却被硬塞入十七间半房中。他们怎可能有闲情在处于闹市的仅有十七间半的院中到处悬挂起“韫玉怀珠”、“富贵荣华”,乃至“日月增光”、“紫气东来”的匾额?曹家在江南时,生活何等舒适、豪华!来到“蒜市口地方”后,怎么可能不是感到湫隘与躁乱,反而十分惬意,在匾额上写什么“静观”、“端宁”、“小憩”等词?至于在屏门上书写“端方正直”四字,也不符合像曹寅这样较为含蓄的诗书翰墨之家的习惯。

  当我们对张书才先生的考察情况进行分析后,便发现把“207号院”说成是“曹雪芹故居”,是经不住推敲的。

  自1991到1999年,在长达八年的时间里,没有任何一位红学家写出文章对张书才先生的考察结论进行验证、思考和质疑,原因无非有二:其一,对此漠不关心;其二,认为该结论不值一驳,不想浪费精力。

  (三)第一次“曹雪芹旧居遗址研讨会”研究、讨论了什么?

  按照城市规划,1999年开始酝酿修建广安大街。

  同年6月8日召开了“曹雪芹旧居遗址研讨会”。参加者有50余人。

  据当时的记录:“中国红学会会长冯其庸、副会长蔡义江、胡文彬及张书才、顾平旦、周思源、杨乃济、赵书等专家学者到会并发言。”从中可知,当时在此会上作主要发言者,基本上都是红学家。他们甚至认为“曹雪芹在蒜市口写作《红楼梦》”:

  研讨会上,专家们不但认为蒜市口“十七间半”为曹雪芹由江南入京后所住之所,而且认为,他自十几岁随祖母入京后成长在这里直到中年,大约有20年光景,尔后才赴西山。蔡义江先生还在会上当场展示自己的墨迹一幅,写道:“曹家余老宅,春梦了无痕。泣血书成后,独迁黄叶村。”其他一些学者也持类似说法,认为雪芹大师是在这里写出传世之作《红楼梦》的。冯其庸先生甚至认为,“不能排除曹雪芹死在这里”。

  中国红学会副会长蔡义江先生认为,曹雪芹写《红楼梦》应在搬往西山之前,他是在20至30岁时写完初稿,而在嘉庆年间把五六稿转借弄残的。《红楼梦》在蒜市口写作完成,住西山则是他最后10年,而且确切地点待考。

  北京语言学院周思源教授说:“我是个爱怀疑的人,对‘遗址’一概不信,唯独信‘十七间半’,确信就是曹宅。曹雪芹有极大可能住在这里,有清代档案,有乾隆地图,除非找出同样权威的文献推翻它。即使不是16号院,也不会太远,所以故居遗址是科学的。曹雪芹在此创作《红楼梦》的可能性极大。‘披阅十载’是二期创作,在西山继续修改是可能的。”

  …………

  张书才先生认为,曹雪芹在蒜市口至少居住十余年,这对探讨曹雪芹的成长道路和《红楼梦》创作素材的来源取资,具有重要价值。

  这次研讨会的结果是:

  大部分专家认定档案中所说的‘十七间半房’即是原蒜市口16号,现广渠门内大街207号院基本可信,并认为曹雪芹曾在这里居住过。也有一些专家认为,16号院确认为遗址还需进一步考证。

  前面已说明:张书才先生把“207号院”说成“曹雪芹故居”,在长达八年的时间里,几乎得不到什么共鸣,然而,一夜之间,竟有成批的专家、学者突然关心起“207号院”来,大部分专家认为“207号院即曹雪芹故居”的说法“基本可信”!甚至有人认为“曹雪芹在蒜市口写作《红楼梦》”!  这种现象难道不值得人们深思吗?

  笔者反复思考,终有一些疑点不得其解,谨向专家、学者们请教:

  1、与会的红学家们,在会前,对于曹家到底居住蒜市口的哪一处宅院,作过研究吗?他们依据乾隆《京城全图》对“207号院”做过审核与验证吗?

  2、与会的红学家们如果查阅过《京城全图》,难道就不清楚当时“蒜市口街”到底多长?看不出来“207号院”并非18间(或17间半),而是26间?

  3、张书才先生的《曹雪芹故居初探》一文中有很多破绽,与会的红学家们难道就没有看出来?如果看出来了,为什么还要视而不见呢?

  (四)第二次“曹雪芹旧居遗址研讨会”及其《建议》

  在6月8日研讨会的基础上,7月16日又召开了“第二次曹雪芹旧居遗址研讨会”。这次会议有40余人出席,会议形成了《关于建立曹雪芹旧居遗址博物馆的建议》。提出:

  (1)市区两级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应对曹雪芹旧居遗址的保护和利用予以高度重视;

  (2)在两广路施工前,应对广内大街207号院及其周边地区进行文物勘察,对房屋的构件予以保护;

  (3)在蒜市口地区建立曹雪芹旧居遗址纪念馆,既可用来做人们纪念、凭吊曹雪芹,研究《红楼梦》的场所,又可作为弘扬民族传统文化的青少年爱国主义基地。

  第一次研讨会,尽管“大部分专家”认为“207号院”是曹雪芹故居,但是并未形成决议;第二次研讨会就不同了,已形成决议,以《建议》形式作为“研讨会”的共同成果提供给市、区两级有关部门。而这种《建议》已对“207号院”定了性:该宅院是“曹雪芹旧居遗址”。表面上看是“建议”,但内容却是带有命令性的,逼迫有关部门必须表态支持。话语的口气是:“应对曹雪芹旧居遗址的保护和利用予以高度重视”;“应对广内大街207号院及其周边地区进行文物勘察,对房屋的构件予以保护”。为了使“人们纪念、凭吊曹雪芹”,要“在蒜市口地区建立曹雪芹旧居遗址纪念馆”等等!

  面对着著名红学专家们关于“曹雪芹旧居遗址”的定性,北京市城建部门的领导,能不给予足够的重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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