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你买没买过保险,
你心中的那个隐忧是什么,我一清二楚。
“买了保险,等出险那天,真的理赔么?”
其实大家都知道,保险这个行业中是有很多代理人的,
和很多的购房中介、购车中介一样,代理人不是“志愿者”,卖出去保险大家都有钱可赚。
而一旦涉及利益,有些事就变了味。
早年间有这样的代理人,保险嘛,条款复杂,生效期晚,
所以有些无良的代理人曾经做过,利用保险行业的信息不对等,对客户进行瞒报、谎报。
我谎报了你也不知道,毕竟我是专业的你不是;我瞒报了你也不知道,出问题的时候不知道是多少年以后了,你怎么找我?
虽然可气可恨,但小管家还是感谢这些朋友,
历史车轮向前滚动的过程,其实就是矛盾产生和解决矛盾的过程。
互联网保险的横空出世,让这类保险人近乎绝迹,
保险“上网了”,信息公开了,所有的保险从条款到细节,都白纸黑字的摆在那里。
信息不对等?
抱歉,时代变了。
互联网保险的出现,是利也是弊。
互联网保险的最大“弊端”,就是他降低了购买保险的门槛。
家庭偏远,没有代理点,可以购买;
预算有限,消费型保险,可以购买;
......
购买保险门槛的降低,让越来越多的人接触保险,了解保险。
了解的多了,咨询的人就多了;咨询的多了,咨询的人力成本就上去了;成本上去了,最后没成单,有些人就该不开心了。
那为什么了解了、咨询了,最终却没买保险呢?这事吧,你听我说。
保险是一笔消费,但这笔消费我们希望他产生价值,更怕他产生价值。
所以我身边就有好多这样的朋友,对于保险产品之间的对比“倒背如流”,但却始终狠不下心来购置一份。
什么时候能买呢?等身体不舒服了,有点疾病先兆了,才能下定决心,买!
这时候问题来了,健康告知过不去。
按理说,在健康告知不能顺利通过时,正确的应对手段是:
有智能核保的,我们优先智能核保,结果可能是加费、除外责任,最差是拒保。
如果拒保了,我们则可以要求代理人,协助我们做人工核保,把我们相关病情的诊断报告上传给保险公司,最终保险公司会裁定,加费、除外或者拒保。
这时如果还是拒保,那也就是说这个保险你买不了了。
那如果你目前身体的问题较为严重,导致市面上所有的保险都买不了,咋办?
照理说,那就是凉拌...保险公司毕竟不是慈善机构,他们没必要做“亏本买卖”。
但如果真的“凉拌”了,代理人可就“亏本”了,花在你身上的时间、精力也就付之东流,咋办?
照理说,应该是放平心态,祝福客户,小管家的团队都是这么做的。
但有些代理人则会搬出保险业中的“霸王条款”:不可抗辩原则。
什么是不可抗辩,很多朋友应该都知道,这里面小管家在啰嗦一遍: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时,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你看,合同超过两年,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从字面理解,那就是说,不管你以前得过什么病,只要瞒过两年,保险公司就得认头给你赔。
但实际情况是这样么?
首先小管家这里承认,不可抗辩条款是明明白边写进《保险法》中具有法律效力的。
但你要知道,《保险法》中同样要求了最大诚信原则,这两者之间,谁更大呢?
很多代理人常说的:放心买,有不可抗辩原则!
这话真的对么?
咱们举例子来说,
假如A有肝部疾病,未能通过健康告知,仍然投保两年后罹患肝癌,这事闹到法院,法院会怎么处理呢?
A说不可抗辩,保险公司说最大诚信,你俩各执一词,
但明眼人都能看的出来,A是有“骗保”嫌疑的,所以法官绝对不会判保险公司全额赔。
但是吧,医学里面的门道没人说得清,再加上好歹有不可抗辩在这写着呢,再再再加上咱们国家的“国情”。
法官可能会判保险公司赔A25万,
你可能会说,这不是还行么?好歹赔了啊,比当初不硬着头皮买强啊!
太天真。
保险公司是会上诉的!A不实诚啊!按老话说,这是“耍心眼”啊。
再闹到法院,你们争论的点可就不是50万了,是一审的25万。
这时法官再一刀切,判保险公司赔12万,这案就定了!
赔了么?赔了。可你一出法院才砸么过味来,这么多年交的保费都超过这笔钱了!
诶!别关门!我要上诉!
你看,这就是“不可抗辩”条款带来的“收益”。
咱们再换一种情况,假如说A是肝部疾病,强行投保,多年后罹患肺癌,怎么办?
这事闹到法院那边,A可能会变成“弱势的”、“受保护的”一方,
“你看,人都病这么重了,保险公司一年不少赚,当年的“骗”最后也没骗到位,保险公司要不你就赔吧?”
保险公司能痛痛快快认栽?认了就怪了。
你怎么证明肝部疾病不能造成肺癌?上诉!
一来二去闹下来,可能比案例一的情况,最终A能多得一点钱,可能不是12万是20万!但是!
多少重疾病人,能挨过这一层层的官司?那份保额是什么?是救命钱!
拖过两个官司,拖过取证、扯皮再最终真到这笔钱下来,是不是晚了点?
所以你看,不管如何,小管家都不建议大伙“顶风作案”。
建议你借着“不可抗辩”来强行投保的人,他们的话一个标点符号都不要信。
其实为了大家保险买的舒心、理赔真的顺利,小管家的朋友们每天都在微信、短信、电话、邮箱等各个渠道,去和不同的保险公司商量同一种疾病问题是否能承保。
如果这些努力是一个“不可抗辩”就能抵消的,我们还每天加班做什么?
我承认,因为健康告知最终难以投保的每一个客户,都是我们经济上的损失。
但每一句对客户的误导,都是我们德行、人品的损失。
今天是周五,大家周末愉快。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