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美国中产阶级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约翰·丹佛于1992年来到中国,带着他的乡村音乐和民谣摇滚,带着渴望宁静与闲适生活的人所需的纯真自然,当然,也带着他的高尔夫球杆和母亲----“我一直想着我的妈妈,她是旷工的妻子,从来都没有见过大海”。
1997年,这位唱过《乘喷气机运去》的中年人,驾驶自己的小型飞机,坠落在一个砂砾多于野草的山地,他真的远去了。
死亡又一次为他赢得了世界,虽然他并不需要以这种方式赢得人们的敬仰,那些年,就连中国内陆荒凉的县城,小磁带店的货架上,也赫然摆放着《约翰·丹佛金曲》之类的盗版磁带。人们或伤恸,或怅然地听起了他几十年前的歌,没有人因伤心而疯狂,但每个人都可以获得恍如隔世的、未知的快乐。
约翰·丹佛和另两个也叫约翰的名人(“甲壳虫”乐队的约翰·列侬、“性枪手”乐队的约翰·莱顿)不同,他与歌迷心心相映的秘诀在于:从不涉及现实的深处和当代的痛处。他与时代反向,却通过对大自然、亲情、老式爱情、恋旧情绪的张扬、咏唱,紧紧捕获了人们害怕刺激的心。他所唱过的山脉、故乡、姑娘、妈妈、天空和泪痕,全都出自从前时代老男人之眼,没有被文明改造的恐惧,没有内心矛盾的冲突,没有丝毫被社会污染的慌乱,只有无限热爱和依恋。
所以,在约翰·丹佛所有的作品中,始终流淌着的,并不只是乡村或民谣歌手共有的朴拙,而是----快乐。这是一个永恒的主题。
《乡村之路带我回家》这首歌,吟唱的就是这样快乐。一个怀乡者发自内心的快乐,拍打着吉它的弦与共鸣箱,每一个重音都让人摇头或拍手,在这样单一、热情的节奏中,无论怎样的歌都是让人快乐的。
这种快乐在今天看来,实在稀少,除去患了自闭症的进城农民,其他人都只能暂时地哼唱着,忘掉激荡的时代生活,做一回只有歌里才有的自在农民----唱到高处,更是众口一歌,伴着自豪和不带任何功利色彩的笑容。
这首歌旋律发展得干净利落、毫无心计,转眼间就实现了从叙述,到倾诉,再到歌颂的过渡,还来不及摆正话筒、润好嗓子,就已经唱到了高潮。经过重复的旋律,低难度的吉它配合着低科技背景下的感情,那是母亲与故乡合二为一、互为修辞的感情,分不清歌者究竟要回家,还是要回到母亲身边,但是,我们都知道,这两者还不是一回事吗?明确的地名(西弗吉尼亚)和确切的身份(矿工的妻子)很容易让人们感受到真实,这比东方歌唱家擅长的“啊美丽的故乡、辽阔的祖国”,要亲切多了。
想起约翰·丹佛的演唱会,总是有一种特别的感觉,他本人始终坚持旧时代的、平民的口吻,但他的听众却是封妻荫子的美国中年成功人士,当然,还有中国的穷学生、小职员、白领阶层。
当那些美国中产阶级虔诚、纯洁地与丹佛同唱故乡妈妈的时候,你会发现,那个最虚伪中庸的群体就像是集体在为生活赎罪。倒是我们这些生活在另一种文化中的年轻人、中年人,因为离美满生活还远,反倒比丹佛本人更懂得这条平民之路、乡村之路、贫穷和纯真之路,真的是通往快乐的。
或许,那些简单与单纯,始终蕴藏着无穷的、质朴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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