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监督总站 李晓棠
为落实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及时制止违法违规行为,控制质量安全风险,全面提升全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缓解政府监管力量不足的矛盾,确保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推行监理向政府报告制度势在必行。
1. 向住建部上报《宁夏建设工程监理向政府报告工程质量安全监理情况试点方案》。
2.制定出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监理报告制度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
2017年,推进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工程质量安全提升活动的开展,通过检查传导压力,通过监督压实责任,通过处罚警示企业,通过反馈提升水平。全年先后组织开展各项监督检查11次,抽调23家监理企业的40名监理工程师参与监督检查。抽查600余项工程。对145家企业记载不良行为记录,给予诚信扣分,形成典型案例3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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