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国家企业信息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至目前共有26家获得工商部门批准开业的消费金融公司。其中银监会备案的正规“消费金融”公司20家,非正规“消费金融”公司6家。
对比其营业范围可发现:
持牌消费金融公司,营业范围均为银监会公布的《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营业范围,非持牌的消费金融公司均为金融咨询类业务。
持牌:1、发放个人消费贷款;2、接受股东境内子公司及境内股东的存款;3、向境内金融机构借款;4、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5、经营范围: 境内同业拆借;6、与消费金融机关的咨询、代理业务;7、代理销售与消费贷款相关的保险产品;8、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9、经 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非持牌:金融信息咨询,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外包服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从事非融资性担保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需要前置审批的项目,取得相关审批后方可经营)。
在消费金融试点管理办法中,第三条 规定: 消费金融公司名称中应标明“消费金融”字样。未经银监会批准,任何单位不得在机构名称中使用“消费金融”字样。为什么这6家公司可以使用?而且以深圳的公司居多。难道深圳特区有特权?
情况分析:
1、在持牌的20家消费金融公司中,海尔消费金融变更14项工商信息居于首位。主要集中在人员、章程修订。
2、从陕西长银消费金融之后注册的消费金融公司,名称中都含有注册公司的地名,包头、河南、湖南、哈尔滨, 难道这是新的的监管要求?
3、北银消费金融为20家中唯一一家存在异常经营信息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为: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 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难道是忘记了吗?
4、行政许可信息中,仅招联消费金融公司、中银消费金融公司,公布了行政许可信息,其他消费金融公司为什么不公布?(消费金融一刻钟原创,转载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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