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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新政重点
7月17日下午,广州市政府正式发布《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共有16条,从商改租、入学、税收、水电等多个方面对住房租赁进行了史无前例的大力扶持。(文末附原文件)
1、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保障租购同权。
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人才绿卡持有人子女等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符合市及所在区积分入学安排学位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其监护人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以监护人租赁房屋所在地作为唯一居住地且房屋租赁合同经登记备案的,由居住地所在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安排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学位)就读,具体细则由各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市教育局牵头)
2、加大住房公积金对租赁住房的支持力度。
职工提供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和发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月提取最高限额由原来的不超过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倍的30%,提高至不超过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倍的40%。
3、对依法登记备案的住房租赁企业、机构和个人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支持。落实营改增关于住房租赁的有关政策,对个人出租住房的,由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
4、增加租赁住房用地有效供应。
将租赁住房用地供应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商品住房用地的,土地溢价率超过一定比例后,由竞价转为竞自持租赁住房面积。
5、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造成租赁住房。调整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
6、允许出租人按照国家和地方的住宅设计规范改造住房后出租。
7、发展“城中村”现代租赁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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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宅解读
1、此次新政,主要亮点在于第一条,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保障租购同权。
此政策不仅解决了租房市场上子女入学难题,能够让因学区购房者的压力与迫切度有所缓解。
值得注意的是,广州优质学位资源较稀缺,实际操作中,政策能否顺利落地,仍需时间证明,但至少,广州在此方面做了很好的榜样!
2、还有一个亮点在于: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造成租赁住房。
今年广州“3·30新政”要求:全面禁止“商改住”、最小分割单元不小于300平方米;一手商服类项目销售对象只能是法人单位,个人禁止购买,再次转让也只能卖给法人单位;新政实施前购买的商服类项目可转让给个人,但个人再次转让需取得不动产证满2年。
此时的新政不得不说拯救了因“3·30新政”影响的在售“商改住”项目,至少可以改造租赁了。
3、不得不再次关注的416北京教改
4月16日,北京市教委召开发布会,公布了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其中对“高价学区房”、'教育协调'等方面都有明显的政策约束。
摘录北京教委关于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中的要点:
1、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
2、过道房、车库房、空挂户不作为入学资格。
3、小升初取消“推优”,降低特长生和寄宿生招生比例。
4、市级统筹首次写入入学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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